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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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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金清渔港提升工程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5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书面提出。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商海北街19号 电话:0576-82525272 邮编:318050。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建设内容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路桥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金清渔港提升工程 |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所 |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港口门南侧 |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构筑物-透水构筑物 | 渔业浮码头、渔业高桩码头、渔用平台、渔用通道、引桥 | 4.3309公顷 | 至2051年10月13日 |
综合执法码头 | 0.3079公顷 | 40年 | |||||
扣船区 | 0.0450公顷 | 30年 | |||||
港池、蓄水 | 渔业浮码头、渔业高桩码头港池 | 2.8561公顷 | 至2051年10月13日 | ||||
综合执法码头港池 | 2.1601公顷 | 40年 | |||||
扣船区港池 | 0.8137公顷 | 30年 |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 渔港港池及航道疏浚 | 56.1003公顷 | 1年 |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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