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金清渔港提升工程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5 16:06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5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书面提出。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商海北街19号  电话:0576-82525272  邮编:318050。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建设内容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路桥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金清渔港提升工程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所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港口门南侧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构筑物-透水构筑物

渔业浮码头、渔业高桩码头、渔用平台、渔用通道、引桥

4.3309公顷

2051年10月13日

综合执法码头

0.3079公顷

40年

扣船区

0.0450公顷

30年

港池、蓄水

渔业浮码头、渔业高桩码头港池

2.8561公顷

2051年10月13日

综合执法码头港池

2.1601公顷

40年

扣船区港池

0.8137公顷

30年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渔港港池及航道疏浚

56.1003公顷

1年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2025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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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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