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恒熙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环保可回收单一材料阻隔膜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 06月 05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恒熙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环保可回收单一材料阻隔膜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中心大道1199号(15#厂房) | 浙江恒熙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120万元,利用已租赁的飞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中心大道1199号的15#厂房,在现有已审批设备的基础上淘汰现有破碎机和压粒机(原有破碎、压粒工艺速度慢,且压粒的料容易产生气泡)并增购在线破碎挤出切断一体机等设备,实施年产9000吨环保可回收单一材料阻隔膜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吹膜、挤出废气分别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高度27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破碎、切断粉尘经车间密闭沉降后清扫。 3、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仓库(仓库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并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建设要求:封闭暂存库;地面完善的防渗、防腐措施;四周涉截污沟及截污井;通风要求;严格分区分类贮存;危废计量标识牌;完善的台帐等),并委托台州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1)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2)平面合理布置:将高噪声工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厂房或车间,并保证高噪声设备和敏感点之间有足够的隔声降噪措施;(3)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6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