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牟傲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5-07-01 08:33 访问次数:

2025630日下午,区长牟傲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研究工业项目开工期限延长日期等相关事宜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传达学习了《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把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深抓实,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指出的六大类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区统计工作提质提效,更好服务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提交的《关于明确工业项目开工期限延长日期事项的汇报》。考虑到部分项目受新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未按期开工,基于优化营商环境,妥善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在企业承诺不再主张追究出让方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对于受到新冠疫情、农转用和政策处理等客观因素影响,且区政府已同意对竣工期限予以延长的项目,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根据属地镇(街道)、管委会提供的确认意见,予以明确开工延期时限。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提交的《关于路桥区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汇报》。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全域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2510号)等文件精神,基于推进我区低效工业用地成片再开发,提高工业用地配置效率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路桥区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极端重要性,强化政策宣贯,明确目标任务,排定方案计划,加强协同配合,有序推进工作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交的《关于<村(经济合作社)集体闲置房产使用问题的处置方案>的汇报》。基于破解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房产在审批、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全域共同富裕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村(经济合作社)集体闲置房产使用问题的处置方案》。各有关部门在审核环节要依法依规,严格把关。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提交的《关于路桥区“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汇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8号)要求,基于加快推进“多田套合”工作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路桥区“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等部门要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点击下载pdf软件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