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25-07-21 14:51 访问次数: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1004305730517小台芒精品(芒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5331004305730517;产品名称:小台芒精品(芒果);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0331日;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戊唑醇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路桥小蒋水果店;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5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小台芒精品(芒果)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3月31日从嘉兴水果市场诚闵果业批发部购进小台芒精品(芒果)10公斤,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过程中均索取了供货凭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等交易凭证。截至20250425日,上述小台芒精品(芒果)4.176kg用于抽检,剩余销售完毕,货值金额99元。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小台芒精品(芒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小台芒精品(芒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5331004305730518龙眼精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5331004305730518产品名称:龙眼精品;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0331日;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路桥小蒋水果店;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5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龙眼精品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3月31日从金华市金东区满乐水果店购进龙眼精品110公斤,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过程中均索取了供货凭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等交易凭证。截至20250425日,上述龙眼精品3.776kg用于抽检,剩余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300元。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龙眼精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龙眼精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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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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