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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23号)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1004305730517的小台芒精品(芒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5331004305730517;产品名称:小台芒精品(芒果);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年03月31日;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戊唑醇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路桥小蒋水果店;标识生产企业:/ 。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小台芒精品(芒果)。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3月31日从嘉兴水果市场诚闵果业批发部购进小台芒精品(芒果)10公斤,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过程中均索取了供货凭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等交易凭证。截至2025年04月25日,上述小台芒精品(芒果)4.176kg用于抽检,剩余销售完毕,货值金额99元。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小台芒精品(芒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小台芒精品(芒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5331004305730518的龙眼精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5331004305730518;产品名称:龙眼精品;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年03月31日;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路桥小蒋水果店;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龙眼精品。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3月31日从金华市金东区满乐水果店购进龙眼精品110公斤,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过程中均索取了供货凭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等交易凭证。截至2025年04月25日,上述龙眼精品3.776kg用于抽检,剩余销售完毕,货值金额3300元。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龙眼精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龙眼精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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