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323451527P/2025-1663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5-07-31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26号)

发布日期:2025-07-31 11:03 访问次数: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1004305730835土耳其杏干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5331004305730835;产品名称:土耳其杏干;商标:/;规格型号:280g/罐;购进日期:2025年3月10日;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路桥深奥水果店;标识生产企业:温州番果食品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5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土耳其杏干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3月10日温州番果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土耳其杏干”然后放在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888号25-27号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案发后向我局提供了该批次食品的进货方营业执照、购物票据、支付记录等进货凭证,并进行了召回。截至案发,上述土耳其杏干当事人总共购进36罐,进价25元/罐,进货额900元,销售价38元/罐,至收到检验报告已全部售出,没有库存,以上总计(货值)1368元,获利468元。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土耳其杏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土耳其杏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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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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