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集力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个铝轮、150万个摩托车铝配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7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50万个铝轮、150万个摩托车铝配件技改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琅分水盐场8号 | 台州集力工贸有限公司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租用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琅分水盐场8号台州市路桥三兴液压机厂厂房进行生产。企业新购置硅烷化线、涂装线、真空镀膜机、抛丸机、加工中心、试气机等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万个铝轮、150万个摩托车铝配件的生产规模。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1#溶剂型油漆喷漆、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2#水性漆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与1#水性漆喷漆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高空排放。 2、废水: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由路桥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废钢丸、废次品、废金属屑、集尘灰、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水处理生化污泥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水处理物化污泥、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危化品包装桶、废劳保用品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