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5年8月4日-8月8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建设地点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文件 |
1 | 报告表 | 浙江聚岙塑胶有限公司年产日用塑料制品12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新建 |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卷桥村同心路96-2号 | 2025.8.4 | 台环建(路)〔2025〕49号 | ![]()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