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徐金金、陈艳等2位委员:
你们在路桥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安全用药》(第86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情况
一是构建多元监管体系,夯实安全用药基础。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联合卫健、公安等部门,构建起覆盖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的监管网络,持续加大对医院、诊所、药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2024年共检查药品经营及使用单位371家次,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问题数57个。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立案9件,移送公安2件,罚没款23.4318万元。
二是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减少药物副作用。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老年人用药管理制度及流程,要求医生在开具处方时,结合老年人生理功能衰退、多病共存、药物代谢能力下降等因素,仔细筛查潜在的用药风险,提高用药安全性,同时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推动建立多学科诊疗模式,促进临床科室、药剂科等协作,对老年患者的用药进行综合评估和管理。2024年,我区对3.82万名签约老年高血压患者及1.23万名签约老年糖尿病患者开展了健康管理,通过定期随访为老年慢病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和不良反应监测。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用药意识。通过315、药品安全月等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安全用药讲座、知识科普等活动,普及常见药物的作用与副作用、药物交互作用及其危害等知识。制作发放简明易懂的用药安全手册,帮助老年人提升对药品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2024年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1场,制作科普图文2套,药械化安全宣传片2部,发放宣传资料1300份,惠及群众2500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持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更强的监管合力。加大对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保障老年人用药安全;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检查频次,督促其严格落实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可靠,用药指导规范;加强对网络销售药品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对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管,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将老年人用药合理性纳入处方点评重点内容,对存在用药不合理问题的医生进行通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老年病科、全科医生等相关科室人员,提高其对老年人用药特点、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认识和处理能力,确保在为老年人提供诊疗服务时,能够详细交代用药方法、剂量、注意事项等,提高老年患者的服药依从性。
三是优化药品说明书,提升服务精准度。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药品说明书存在的问题,推动药品生产企业优化说明书设计,使其更加清晰、易懂,方便老年人阅读和使用。同时,鼓励企业开发电子化药品说明书,通过二维码扫描等方式提供语音播放、图文并茂的药品信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了解药品知识。深入挖掘药事服务站的服务功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用药指导、建立个人药物使用档案等服务;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切实做好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保护和促进群众健康。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区市场监管局将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持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及时控制药品风险。同时,利用时令节气、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宣传节点,通过播放老年健康知识科普视频、发放科普读物、开设老年健康大讲堂等方式,宣传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老年心理健康等知识,全面提高老年人对安全用药的认知,增强辨识虚假药品广告和防范用药风险的能力。
五是健全举报机制,鼓励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虚假药品举报机制,加强对各类媒体平台的虚假宣传监测,在药店、诊所等地设置专门的举报点,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信息,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对涉及老年人的药品虚假广告和违法销售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余高勇
联系电话:0576- 82919017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