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韩建胜委员:
您在路桥区六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型足浴店监管力度的建议》(第9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加强经营监管”的建议。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监管:一是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配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小型足浴店专项检查。积极推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进一步形成和提升监管合力。加大对小型足浴店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对涉及刑事案件的经营者,依法限制其行业准入。推动新设足浴店法定代表人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三是做好消费维权保障。针对违规向顾客兜售高价甚至三无保健品的违法行为,做好消费投诉受理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区人社局经查询我国技能等级职业目录中确实有保健按摩师(编号4-10-04-02)这一工种,但全区无相关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且技能等级证仅能证明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高低,由从业人员自愿考取,并非上岗从业必要资格证书,无法对足浴店内从业产生强制约。区卫健局将加大小型足浴店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的监管力度,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区公安分局将加强人员信息登记,把所有从业人员录入系统。重点关注有前科劣迹的人员。加强日常检查,纳入公安机关重点行业管理范围。派出所,村居、镇街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治理。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场所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在场所业主群进行宣传,增强威慑力。加强技防建设,强化智能治安管理能力。区应急管理局将认真开展全区小型足浴店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应急响应高效。各镇(街道)将根据属地原则,认真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2.关于“强化卫生监管”的建议。区卫健局将加大对小型足浴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对小型足浴店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环境卫生、消毒设施配备及使用、公共用品用具的更换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2024年我局开展小型足浴店双随机检查2次,抽取检查对象27家,在日常监督及投诉举报过程中对3家小型足浴店开展检查,2024年立案查处15家足浴,共计罚款23300元。主要涉及违法行为包括健康证过期、卫生许可证过期、清洗消毒保洁不规范及抽样结果不合格,发现违法行为后立即要求改正,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整改完成率达到100%。2025年已将小型足浴店的监督检查纳入我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监管重点,将在日常监管中对建议提到的“未能严格遵照规范,存在足浴盆、修甲刀等日常用品消毒不彻底、场所内通风不畅空气质量不佳、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复杂从业资质不达标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形成高压态势。将小型足浴店的双随机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同时注重双随机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作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监管闭环,督促小型足浴店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卫生管理水平,推动小型足浴店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定期对足浴店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3.关于“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的建议。针对小型足浴店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特点,加强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检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有效,经营场所卫生条件、消毒设施使用、消防设施配备是否达标,以及是否存在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和交叉执法现象。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的新增足浴店信息、区公安分局的涉黄查处信息、区卫健局的健康证从业人员信息库进行互通、资源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杜绝监管执法的随意性
4.关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的建议。通过12345政务便民热线电话、浙里办网上投诉平台、网上信访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随时提交投诉举报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提高群众对投诉举报途径的知晓率。定期公布投诉举报典型案例,曝光小型足浴店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增强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罗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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