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沈斌国委员:
您在台州市路桥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独生子女家庭待遇的建议》(第87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的总体意见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特定历史阶段的基本国策,独生子女家庭为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尤其在人口控制政策背景下承担了家庭结构特殊性与养老压力。您的议案紧扣社会关切,提出的经济补贴、医疗保障、社会关爱等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二、当前政策落实情况
(一)经济补助方面。国家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多年,包括现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称奖扶)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简称特扶),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2016年1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一定标准发放扶助资金。2024年全区为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扶金750余万,惠及7700人;为特扶对象609人发放特扶金837.9万元。
(二)社会保障方面。在政策上,为方便照顾年迈父母,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便利,设立了“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针对“失独”家庭(或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家庭),2024年路桥区出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意见》(路政发〔2024〕6号),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优先便利医疗服务。特扶对象就医时享受门诊“五优先”和“一免除”,即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陪护、优先转诊、优先取药,免除一般诊疗费。同时享受住院“三优先”,即优先安排病房、优先安排诊治、优先安排护理。二是落实联系人制度。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一名镇(街道)干部、一名签约的责任医生、一名村(居、社区)健康指导员作为帮扶联系人。联系人通过定期登门走访、电话联络、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联系对象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利益诉求。三是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特扶对象作为重点对象,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签约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四是优先养老服务。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失独家庭成员,本人有意愿的,公办养老机构应优先安排和接收,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三)医疗保障(保险保障)方面。2024年3月,路桥区卫生健康局、路桥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路桥区生育支持措施十五条(试行)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购买居家护理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对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同时资助参保台州“利民保”。
(四)社会关爱方面。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深化“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模式,以社区“合伙人”机制为抓手,组建服务团队,构建互助体系,重点关注丧偶、失独、失能等特殊家庭需求,通过建立帮扶档案、“结对认亲”“定期家访”、开展“微心愿认领”等活动进行精准服务,形成“政府兜底保障+社会力量补充”的全方位支持格局。
三、当前政策调整的难点与考量
我国正面临老龄化、少子化并存的人口形势,政策调整需平衡不同代际群体的利益,待遇提升还需考虑地方财政匹配能力。
目前,我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倾斜”对象以高龄老人、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群体为主,独生子女父母未被纳入优待的范围。浙江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以国家政策为依据,在“倾斜”对象方面以高龄老人为主,针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根据年龄层次每月增发12.5元、25元和50元等三个档次金额。目前,我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省级政策执行。
在医疗报销方面,台州市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市级统筹,当前省、市医保部门均未出台提高独生子女家庭医疗报销比例的相关政策。台州市构建了“基础保障+精准减负+兜底防线+市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缓解参保人员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在医疗护理方面,参保人员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且病情稳定,可由本人或家属向区内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请,经评估、审批后可以享受居家医疗服务待遇;在日常照料方面,2025年起台州市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包括手足清洁、温水浴、协助进食等42项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四、下一步改进方向
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意见、群众呼声,广泛收集基层的意见建议,借鉴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健全独生子女家庭待遇相关保障措施;配合人社部门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负担;强化社会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独生子女家庭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依托社区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我局将积极配合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助力推动独生子女家庭待遇政策优化。感谢你对人口家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朱爽芝
联系电话:89219315 邮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