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恩泽医院三期工程DSA应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9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恩泽医院三期工程DSA应用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桐杨路东1号三期工程综合楼 |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 | 浙江亿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拟在恩泽医院三期综合楼一层介入中心DSA手术室1、DSA手术室2、DSA手术室3和5层手术中心DSA手术室各新增一台DSA设备,用于放射诊断和介入治疗。拟新增的DSA设备型号为待定,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 | / | 医院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 (1)辐射屏蔽: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均采用实心砖墙+防护涂料等方式对射线进行屏蔽,经过理论估算分析结果,本项目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能够符合辐射防护要求。 (2)本项目DSA设备在运行期间不产生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固废,有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产生,DSA手术室通过医院排风系统以保持室内良好通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22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