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市场是城市烟火气的重要体现,既关联着小商贩的生计,也满足着市民的日常消费需求。在城市治理中,突出人文关怀,打造和谐马路市场,不仅能提升城市温度,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长期以来,我区秉持理解、包容的理念,实施马路市场管理。主城区二十多个“早晚市”,整体规范有序。但仍有不足之处:
一是对摊贩关怀不足。在摊位分配上,缺乏部门主导的统一机制,往往由村居社区或小区物业代管,甚至实施开放式“散养”,部分摊贩难以获得稳定摊位,经营缺乏安全感。对特殊困难对象,没有形成长效的“共富帮扶”机制。
二是市民体验不佳。多数马路市场基础设施简陋、场地拥挤,没有休息区,以及统一规制的遮阳避雨设施。部分设在居民小区出入口的马路市场,给市民每日出行带来极大不便。
三是缺乏社会参与和沟通。当前,马路市场管理主要由政府部门主导,市民和摊贩参与管理与监督的渠道有限,各方需求和意见难以有效反馈,不利于日常矛盾的疏导化解。
为此建议:主管部门突出人文关怀,更主动地释放管理的善意,引领打造和谐马路市场,更好彰显路桥的人文底蕴和治理智慧。
一、合理规划摊位,保障摊贩权益。成立专门的摊位规划小组,联合城管、交通、街道、社区等单位实地调研。选择合适地段,设置马路市场摊位区,绘制详细摊位图,让摊贩有序入驻,得到名正言顺的经营之所。同时,为困难摊贩提供租金减免、优先选位等帮扶政策,给予其基本生活保障。
二是优化经营环境,提升市民体验。在较大的马路市场区域,设置摊位标识和引导牌,配建休息长椅、垃圾桶、公共厕所等设施,打造舒适整洁的购物环境。加强与交警部门合作,优化特定时段交通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方便市民购物出行。
三是规范经营准则,保障各方权益。制定摊贩经营守则,落实“门前三包”。定期组织摊贩培训,并实施“文明经营户”等奖励机制,激励其遵守规则、提升服务。加强与市监、公安等部门联动,打击欺行霸市,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摊贩和市民合法权益。
四是搭建沟通平台,促进共管共治。搭建线上线下沟通平台,线上利用社交媒体、政务 APP 设立专门板块,线下定期召开座谈会,让摊贩、市民和管理者共同参与马路市场管理讨论。鼓励市民和摊贩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制定市场管理规则,实现共管共治。
答复意见:
戴大森、陈君华、曹星星等3位委员:
你们在路桥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突出人文关怀,打造和谐马路市场的建议》(第131号)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管理和民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的建议立足实际、针对性强,对我区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我单位认真研究,结合当前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规范马路市场管理、兼顾民生需求与城市秩序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为兼顾就业与民生需求,在马路市场管理上,我局按照“需求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从严格管控走向适度放宽。对不同路段不同节点实施相对灵活的管理措施。如对银座街、路桥大道等重要商业路段、校园周边关键节点实行从严管理。对早夜市等实行定点定时管理,比如富仕路早市、双水路早市等,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允许定时摆卖,解决一部分自产自销菜农、流动人员的生计问题。同时,跟进环卫保洁措施,做到“收摊即保洁”,保持马路干净整洁。
(二)服务为先,加强疏导。一是推出便民服务摊点。按照“服务群众、帮扶困难”的原则,我局在城区给无业人员、相对弱势人员设置了26处“补鞋、修自行车、衣服缝补、配钥匙”等便民服务点,允许他们在固定地方摆摊。二是试行商业外摆。今年来,我局进一步解放思想,鼓励商业综合体在规范、整洁的前提下,设置一定的外摆区域,引导周边流摊商贩入内摆卖。例如针对商业城周边流动摊“多、乱、脏”问题,我局牵头,会同街道、财富商贸城,在财富商贸城周边设置了一处外摆区域,引导流动摊贩入内规范有序摆卖。三是各镇街道也推出了流动摊点疏导点14个,利用“摊助富”,已注册摊主数133位。推出季节性水果疏导点,比如,桐屿街道在凉溪村周边马路上设置了临时性枇杷售卖点,方便周边自产自销农户。
(三)多方协同,加强监管。在加强马路市场管控的同时,我们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重点管控区域,对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实施严格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和公共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马路市场一直以来都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管理难题,能够给部分居民带来生活便利,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油烟、噪音等亦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困扰,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环境卫生问题、食品安全风险和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部分群众对马路市场及流动摊问题反映强烈,2024年,我局受理12345热线关于流动摊贩和马路市场的488件,信访件31件。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根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在保障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形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区域和时间,允许摆摊设点。
针对你们提的建议,下阶段,我局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稳定推进马路市场的管理,在“执法有力度,管理有温度”上下功夫。
一是扩大商业外摆区域。2025年,我局选定了四个商业外摆区域,在此基础上,我局将会同镇街道,通过调研、实地调查等方式,对确有需要的区域,设置临时摆卖点,比如下阶段将推进解决吉利区域马路市场的规范管理问题,发挥疏导点的作用。
二是加强与摊主的交流。通过民主恳谈等方式,一方面加强与流动摊主的交流沟通,引导他们按要求规范经营,做好摊点周边自我管理和环卫保洁,另一方面,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摊贩自治管理”的模式,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管理。我局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的联合管理,通过大综合一体化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等,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力度。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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