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6年第3号)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1004305731447的龙眼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5331004305731447;产品名称:龙眼;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年10月11日;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被抽样单位:台州市路桥黄优秀水果店;标识生产企业:/ 。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11月03日,执法人员依法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与抽检相同批次不合格的龙眼。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1日从台州鲜果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入龙眼10盒,进价为8.85元/盒,售价9.9元/盒。上述龙眼于2025年10月14日被抽检,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 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龙眼已销售10盒,货值共计99元,违法所得共10.5元。
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购龙眼的进货单据、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已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截至调查终结,无召回数量。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龙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龙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5331004305731451的高山蜜桔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5331004305731451;产品名称:高山蜜桔;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年10月14日;不合格项目: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被抽样单位:台州市路桥黄优秀水果店;标识生产企业:/ 。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11月03日,执法人员依法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与抽检相同批次不合格的高山蜜桔。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4日从台州鲜果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入高山蜜桔57.252kg,进价为11元/kg,销售价格为15元/kg。上述高山蜜桔于2025年10月14日被抽检,经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 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高山蜜桔已销售57.252kg,货值共计858.78元,违法所得共229.008元。
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购龙眼的进货单据、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已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截至调查终结,无召回数量。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龙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龙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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