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路桥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公告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路桥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区文物局会同各镇(街道)对全域已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了重新梳理,现将调整后的情况进行公告公示。
附件:路桥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清单
台州市路桥区文物局
2026年1月21日
路桥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