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3/2026-161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政府 公开日期: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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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1-26 09:02 访问次数: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的工作部署,有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

 二、《通》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主要依据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处罚事项。明确了台州市路桥区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共计行政执法事项1191项,涉及25个领域,分别为档案13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7项、发展改革40项、人防23项、经信4项、教育24项、科技1项、民宗26项、公安8项、民政92项、财政59项、人力社保92项、自然资源26项、生态环境16项、建设450项、水利90项、农业农村1项、退役军人事务5项、应急管理10项、市场监管1项、粮食物资20项、林业140项、消防救援6项、地震6项、气象31项。

(二)关于职责边界。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违法投诉举报,加强源头审批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及业务指导等职责,接到违法投诉举报或发现违法线索,将违法线索、举报信息及涉案初步证据移交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各业务主管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双向联合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

(三)关于动态调整。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知》和《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2年)》(政办发〔202227号)为准(扩展目录事项已纳入省统一目录的,根据省统一目录动态调整)。《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发生调整的,具体执行事项以调整后的省级目录为准。

  新旧政策,存在哪些差异

  调整自然资源、建设、水利和林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实施的目录事项由原来的1292项调整为1191

  、《通》适用于哪些区域?

  适用于台州市路桥区全域。

  、《通告》何时开始实施?

  自2026119日起正式执行。

  

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相根

联系电话:0576-82516815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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