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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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路桥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精神,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及解读回应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路桥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号、抖音号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务公告、便民服务、防范宣传、警示案例等各类信息626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常态化检查。把网站安全检查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定期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发布准确、真实。二是及时整改。根据区政府每季度开展的网站普查监测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多环节审核。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安全、高效。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严格按照《路桥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8件,其中,办结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提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平台建设

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更新维护的基础上,落实专人负责路桥公安官方微信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政务信息更具渗透力,为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评估检测情况。每季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尤其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责任制考核,以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二是培训指导情况。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组织局信息公开培训1次,累计培训20余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社会评议情况。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是责任追究情况。我局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83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成效与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待提高,存在信息时效性较低、催更的现象;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落实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2022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有效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推进路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重点做好本级政策文件解读相关信息发布,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参与解读情况,不断丰富解读的形式、方式和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决策公开制度,注重决策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扩大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四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科室、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小组,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对外宣传报道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专人实施,职责明确,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保密制度措施。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手续完备,登记记录完整,信息公开发布前先由局办公室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公开由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全年未在互联网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标密信息,未传输涉及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并未在网站发布。2021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