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2021年,路桥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内容、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提高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在服务公众、提高效能、增进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年度路桥门户网站教育栏目集中发布教育信息413条,官方微信发布图文信息405条,“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逾2.9万,较往年在信息质量上有一定提升。此外,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利用区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等实体平台,为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7件,办结7件,提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结合教育年度工作重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根据“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对起草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在原来文字版的解读基础上,利用客观数据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好理解,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参照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统一设置栏目名称、栏目位置和格式体例,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专人负责路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专栏、路桥教育官方微信的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每个工作日均坚持更新信息1-2条,并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到阳光热线、12345政务咨询热线参加政务直播活动。

(五)监督保障方面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路桥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就“双减”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课后托管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双减”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区网信办,积极回应关切,圆满完成舆情应对处置工作8起。在路桥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布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9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教育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与公众对高质量教育信息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能力不足,缺乏对新制作、获取教育信息的科学审查和激励,局限于既定、传统栏目;二是统一整合能力不足,政务服务网、统一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平台功能弱化;三是巡查检测能力不足,面对海量教育信息,缺乏有效的检测技术和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规范教育信息。

2021年,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政务公开提质扩面。以“双减”工作落细落实、基础教育考试招生改革、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等教育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为中心,添加新栏目、新专题,开拓新渠道、新方式,促进教育政务公开提速。

(二)推进政务公开联动融合。探索将网站平台、移动新媒体、移动办事服务APP联动融合,实现渠道共建、信息共用、资源共享。通过外部链接、信息定制、页面嵌入、数据接口等技术手术手段,促进公众获取信息“不切换,点一次”。

(三)健全政务公开审查机制。加快引进新技术手段,提高监测能力和结果应用,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起草、审批、发布等各关键节点以及保密等方面的审查力度,重点检查发布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符合保密要求、是否存在错别字、是否存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没有发生泄密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及《条例》《规定》要求的其它情况。

2021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