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路桥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2 08:56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办公质量, 

现将<路桥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17年5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的,将意见寄至:台州市路桥区法制办,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的,请来电0576-82443034

路桥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农村环卫保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全面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台村整建办〔2016〕7号和《2017年度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台村整建办〔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在完成和总结7个镇(街道)41个村(居)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工作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度,每个镇(街道)按照配置要求至少新增1座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理站、2个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示范创建村,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工作全覆盖,初步形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运行体系。

二、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农村社区)均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结合农村实际,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环卫设施建设,选择经济适用、科学合理的有机垃圾处理模式。

(二)源头分类,操作简便。提倡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制定通俗易懂、容易记忆的分类方法,方便群众操作,实现可循环利用。

(三)先易后难,分步推进。选择集镇周边、村庄环境秀美、环卫设施配套齐全、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村为试点,积极开展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做好以点带面,逐步全面推进。

(四)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多部门联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治理要求,积极动员村民,开展评比活动,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农村生活垃圾一般分为三大类:可回收垃圾、有机垃圾、无机垃圾。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易拉罐、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等;有机垃圾(可腐烂的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作物秸秆、枯枝烂叶、笋壳等;无机垃圾(不可腐烂的垃圾)主要包括泡沫制品、破旧衣物、塑料袋、食品包装袋等。

对可回收垃圾,鼓励村民自行变卖、变废为宝。对有机垃圾(腐烂的垃圾)由农户投放到可腐烂垃圾箱中,由保洁人员统一收集,密闭清运到有机垃圾处理站或者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点。对无机垃圾(不可腐烂的垃圾)由保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密闭清运到镇(街道)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焚烧场焚烧处理。

(二)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进行配置

1.户用分类垃圾桶:每个农户需配置两个不同颜色的小分类垃圾桶,分别标注可腐烂垃圾和其它垃圾。

2.集中投放用分类垃圾桶:按照每10-15户为一组配置两个以上集中投放用分类垃圾桶并分别标注可腐烂垃圾和其它垃圾。

3.各村(居)按保洁员(兼垃圾分拣员)人数添置垃圾分类收集清扫车。

4.各镇(街道)逐步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分类清运车。

(三)对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设备进行建设

资源化处理设备包括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理设备和太阳能普通堆肥处理设备。街道原则上按每2万人口规划建设一座微生物发酵资源化(有机垃圾)处理站,设施采购、设施建设、成肥标准、运行管理等,需符合《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主体设施规范建设要求》。太阳能普通堆肥处理设备,可以自然村为业主单位,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务求实效。

(四)对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制度进行完善

1.队伍建设。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加强清扫保洁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标准要求,每村(居)至少配备两名保洁员(兼垃圾分拣员),户籍人口数1000人以上的,按户籍人口每增加500再配备一名,各镇(街道)要加强保洁员的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化工作落到实处。鼓励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运行管理。

2.资金落实。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共需投入建设资金2262万元。对按标准建设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处理站,区财政按照80%比例承担各镇街道自行筹资承担20%比例部分,每座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理站、太阳能普通堆肥处理站补助资金分别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和10万元(政策处理由各镇街道负责);村分类处理设施(如家用分类垃圾箱、垃圾集中投放点建设、垃圾分类收集三轮车、新增分类减量环卫人员工作量的费用、垃圾分类展示栏建设等)按照垃圾“三化”处理覆盖的常住人口数最高不超过37元/人。多部门联动开展农村“美丽庭园”等评比宣传活动经费,按人均不超过3元的标准,由区统一安排,统筹使用。

3.监督管理。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村(居)落实“三化”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督促农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建立荣辱榜、开展“美丽家庭、十佳保洁员、十佳分拣员”等评比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落实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工作不力的村(居),要通过重温任前承诺等措施,强化思想认识,推进工作落实。

4.项目验收。区农办牵头对各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并根据考评结论及相关审计(审价)报告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5月10日)。各镇(街道)和村(居)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要站在讲政治、讲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个阶段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迅速成立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垃圾“三化”处理模式,完成微生物发酵垃圾处理站选址。二是立即组织召开动员会、村班子会和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层层发动。三是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动各个团体组织、党员积极参与,让广大群众知晓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目的和意义,形成户户行动、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5月11日—2017年6月30日)。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村级保洁人员和垃圾分拣员,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体系。5月底前,镇(街道)完成有机垃圾处理站设计和工程招标、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理机器采购。6月底前,设备用房完工并安装机器,有机垃圾集中处理投入试运行。期间,各镇(街道)要完成分类垃圾桶发放到农户,分类垃圾车发放到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建设;配备落实村级保洁人员(同时负责垃圾分拣工作),全面投入运行。二是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与整洁村创建结合起来。结合“我的村庄我的梦”美丽村庄创建活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对卫生死角、成堆垃圾、零星散落垃圾、积存废弃漂浮垃圾、人兽粪便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切实打好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战。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9月30日)。区里对镇(街道)和各村(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及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有效经验,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工作纳入常态化运行和日常考核。

(四)考核迎检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总结垃圾“三化”工作开展的经验,对照《台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格村(示范村)验收标准与规程》,查漏补缺,总结提高。积极争创市级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示范村,迎接省、市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工作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建到位。各镇(街道)和村(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健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切实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宣传发动做到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能彻底改变我区农村垃圾乱倒、乱扔、乱堆等现象,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各镇(街道)要在区统一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充分发动各团体、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村(居)应当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部、广场周边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大力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参与活动的主动性。

(三)设施设备配到位。各村(居)应当按要求配备环卫设施设备,助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配齐户用分类垃圾桶、村内公共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收集清扫车、环卫清运车等设施,建设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理站或太阳能普通堆肥处理站努力实现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镇(街道)分类中转再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农村面貌。

(四)考核督查抓到位。区里已将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列入区对镇(街道)“美丽乡村”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着重对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成效、长效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道)的环卫保洁人员配备情况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以及经费拨付的依据。镇(街道)对每个行政村每月检查考核一次,行政村每天对垃圾分拣情况检查一次。建立考核工作台账,考核结果与卫生保洁员和垃圾分拣员工资待遇相挂钩。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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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路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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