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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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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于2020年1月2日)

发布日期:2020-01-14 10:20 访问次数:
路桥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于2020年1月2日)
序号部门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批准级次收费性质是否涉企
教育
1.幼儿园保教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浙价费〔2014〕58号,浙价费〔2013〕262号,浙价费〔2012〕368号,发改价格〔2011〕3207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含体能测试)浙价费〔2002〕138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997〕财综7号,浙价费〔1997〕34号,浙价费〔2013〕118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4.中等职业学校学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浙价法〔2010〕239号,教财〔2003〕4号,浙政发〔2001〕35号,浙价费〔2000〕186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5.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浙价法〔2010〕239号,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浙政发〔2001〕35号,浙价费〔2000〕186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6.社会青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普通高中会考浙财综〔2000〕35号,浙价费〔2000〕126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7.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发改价格[2005]1244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1992]价费字367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8.高考英语听力报名考务费浙价费[2008]185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9.高考技术考试报名考务费浙价费[2008]185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10.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费浙价费〔2014〕49号省级经营服务性收费
11.自学考试(含考试费、工本费、考核费、审定费)发改价格[2003]2161号,[1992]价费字367号,浙价费2004年225号,浙价费[2004]62号,浙价费[2006]137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12.教师资格考试财综[2012]41号,发改价格[2012]328号,浙价费[2009]46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13.教师职务评审费浙财综字〔2007〕100号,浙价费〔2002〕229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14.教师职务评审推荐费浙财综字〔2007〕100号,浙价费〔2002〕229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安
15.证照费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1)公民出入境证件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因私护照(含补发及加注)发改价格〔2019〕914号,计价格[2000]293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费财综〔2008〕9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发改价格[2011]1389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
  (2)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浙财综〔2012〕138号,价费字〔1992〕240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户口簿〔1994〕浙价发98号,浙财综〔1994〕90号,浙价费〔1991〕81号
     ②户口迁移证件浙财综字〔2006〕114号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含补发及临时身份证工本费)财税〔2018〕37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4)居住证(限于丢失、补办)(国务院令第663号)、浙价费〔2017〕21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16.保安员资格考试浙价费〔2012〕51号,财综〔2011〕60号,发改价格〔2011〕2333号
民政
17.福利院收费(自费寄养)路发改价格【2013】7号、台发改收费〔2013〕33号市级经营服务性收费
人力社保
18.考试考务费浙财综字[2007]7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19.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财综[2012]47号,计价格[2001]1969号,浙价费[2002]207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20.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财综[2004]65号,财综函[2001]4号,发改价格〔2012〕328号,浙财综字[2002]12号,台计收费[2004]415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21.职务评审推荐费浙财综字〔2007〕100号,浙价费[2002]229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2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浙财综字〔2009〕100号,浙价费〔2006〕200号,浙价费〔2013〕300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然资源
23.土地复垦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土地管理法》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24.土地闲置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土地管理法》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25.不动产登记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国土(籍)字[1990]93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26.耕地开垦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土地管理法》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2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财综〔2006〕68号,浙财综字〔2007〕23号中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8.采矿权使用费财综字〔1999〕74号、浙财综〔2017〕35号中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9.采矿权出让所得浙土资发〔2001〕223号、浙财综〔2017〕35号中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浙价[1997]209号,[1997]财综66号,浙财综[2014]4号,台政发[2013]41号中央政府性基金
31.森林植被恢复费浙财综字[2003]9号,财综[2002]73号中央政府性基金
建设
32.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浙江省政府2005年第206号令,浙财综〔2000〕32号,浙价房〔2000〕142号,台发改收费[2007]352号省级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
33.初级职务评审费浙财综字〔2007〕100号,浙价费[2002]229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34.廉租住房租金收入财综〔2007〕53号
35.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财综〔2010〕95号
36.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城市管理
37.污水处理费发改价格[2015]119号,浙财综〔2015〕39号,《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38.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损坏)浙江省政府2005年第206号令,浙财综〔2000〕32号,浙价房〔2000〕142号,台发改收费[2007]352号省级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
39.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建城[1993]410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40.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费浙财综[2012]27号中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交通
41.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浙价费〔2003〕17号省级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
农水
42.水资源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1992]价费字181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43.水土保持补偿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44.占用水域补偿费浙财综字〔2009〕18号,浙价费〔2011〕331号省级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
45.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卫健
46.社会抚养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国务院令第357号,财规[2000]29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47.预防接种服务费财税〔2016〕14号,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财综[2008]47号,国办发[2002]57号价费字〔1992〕314号,〔1992〕浙价费联131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一法院
48.诉讼费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国务院令481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二市场监管
49.产品委托检验省级经营服务性收费
十三生态保护
50.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台发改价格[2013]131号,浙环函[2009]318号,台政发[2009]48号,台环保[2009]185号省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中办发〔2017〕68号、浙财建〔2018〕99号中央专项收入
十四统计
52.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计价格〔2002〕964号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五经信
53.初级职务评审费浙财综字〔2007〕100号,浙价费[2002]229号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六党校
54.农管大学员学费市委党校统一规定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七老年大学
55.老年大学学员学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注: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予以减免。
投诉举电话0576-82516389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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