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路桥区人民政府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要求编制的,由路桥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报告表格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路桥区桐屿街道文化路705号区政府大楼316室,邮编:318050,联系电话:0576-82957927,电子邮箱:zwgk3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精神,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及解读回应
2020年,我区提供过政府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5522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相关政策解读228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回应公众关注或重大舆情32次。通过“路桥发布”等平台共发布微博153条,微信1887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常态化检查。把网站安全检查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每周一检查、一通报、一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真实。二是全方位监测。每季度开展网站普查监测,对网站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进行监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多环节审核。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安全、高效。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2020年路桥区制定了《路桥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规范(试行)》,为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引和规范手册,不断提升了我区答复质量。2020年,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71件,办结71件,提起行政复议2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其中向区政府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24件,办结24件,被提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平台建设
做好中国路桥网站的改版、运营、维护等工作,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梳理,规范了信息发布的格式和内容,强化了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我区目前有政务新媒体60个,其中微信38个,抖音短视频8个,微博5个,其他9个。
(五)监督保障
一是评估检测情况。每季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测,尤其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以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二是培训指导情况。举办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邀请市政务公开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区法院、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估机构等进行授课,共培训180多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社会评议情况。我区采取了问卷调查、走访调查、网上评议等方式,大大丰富了社会评议的形式。共发放问卷调查236份,政务公开满意率达99.57%。我区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专家团队、机关干部、社区代表、律师代表、群众代表等各行各业的代表,充分听取了意见和建议,我区共收到意见建议10多条,意见采纳率90%以上。
四是责任追究情况。我区2020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7 | 37 | 3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37 | -38 | 20533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881 | -1969 | 10290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15 | 335 | 5148 |
行政强制 | 62 | -4 | 26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2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03 | 109177681.5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2020年路桥区制定了《路桥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规范(试行)》,为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引和规范手册,不断提升了我区答复质量。2020年,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71件,办结71件,提起行政复议2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其中向区政府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24件,办结24件,被提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7 | 3 | 1 | 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4 | 2 | 1 | 5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67 | 3 | 1 | 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2 | 2 | 2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网站不够健全,偶尔出现信息丢失或者发布撤稿的情形。二是政务公开专题不够丰富,只有今年新建的2个专题,其他专题不多。三是政务公开渠道不够集中,有些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公布,发布单位需要重复输入,浪费人力、精力。四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创新,在全省、全市的亮点工作不多,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和可复制性。
2021年,我区将重点围绕上述四个问题,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网站设置。全面排查网站系统,对网站的功能重新检索,确保网站运行便利。二是加强专题建设。新增规范性文件库、民生实事等专题,丰富政务公开专题内容。三是加强渠道归集。通过外链、整合发布等方式,做到信息发布全面、准确,又能减少基层人员工作负担。四是加强内容创新。我区将探索建立完善一件事地图、线上线下融合机制等,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中创出特色、创出亮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