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14 11:22 访问次数:

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计划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及实施计划

1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区教育局

2020年至2022年;预计2020年8月制定该实施意见,至2022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重大行政决策介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把实现“幼有所育”作为“七有”民生问题之首,并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学前教育工作汇报,强调要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把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学前教育工作的核心要务,对新时代学前教育的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做出了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9〕34 号),2020年8月,中共台州市委 台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台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20〕70号)。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全面提升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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