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教育,我国古代的《周易》中就提出“教先从家始”、“正家而天下定”的主张。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也高度重视家庭建设和家庭教育,并指出“要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2020年1月1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填补了浙江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空白,对促进浙江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进一步完善路桥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优化家庭教育服务供给,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引导全区家庭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使广大家庭受益。我区制定《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细则,通过项目实施推动路桥区家庭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1.《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妇字〔2016〕39号)
2.《关于组织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通知》(妇字 〔2019〕26号)
3.《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19年9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优化家庭教育服务供给,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引导全区家庭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使广大家庭受益,使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成为“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重要支撑。通过项目实施实现路桥区家庭教育工作向体系化、平台化方向飞跃,为全省的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提供可复制的地方样板。
2.组织管理
建立路桥区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政府主导,家庭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社会群众参与的社会化、开放式工作格局。
路桥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挂靠路桥区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区教育局指派一名同志兼任路桥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一职。
3.工作措施
构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多层化阵地库。通过打造路桥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阵地,建立镇(街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建立区镇两级“亲职教育指导站(点)”,新建一批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全面建成城乡社区“面对面”家长学校的方式构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阵地。
打造家庭教育综合平台专业化人才库。通过建立家庭教育专家队伍、“亲职教育”指导队伍、家庭教育讲师队伍、家庭教育社工队伍、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家长学校联络员队伍,构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专业化人才队伍。
构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数字化资源库。整合“掌中掌云端课堂”资源、“百课万人”公益送教行动资源、家风与家庭教育高峰论坛资源,形成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数字化资源库。
构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多元化项目库。通过实施“家庭教育百课万人”公益送教行动、“幸福家长成长学院”项目、“候鸟起飞”计划、“娃娃起步”计划、“融合教育”项目、“心灵空间站”项目、部门家庭教育“年度项目化”管理等项目计划,盘活家庭教育综合平台多元化项目资源。
构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激励评价机制。挖掘优秀家长、优秀家长学校典型。做好典型分享,加强典型宣传,引领带动更多的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方法,从而推动我区家风与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4.责任分工
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路桥区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和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女联合会,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区教育局要大力支持路桥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开展,搭建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提升家长育人核心素养;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培训、家庭教育课程等建设,做好学校家庭教育指导的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要做好婚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家庭教育指导的管理工作。
区卫健局要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家庭教育指导的管理工作。
区精神文明委员会要将家庭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系,推进好家风建设。
区公检法司、人力社保、文广旅体、广电、传媒、网信等其他有关部门,工会、共青团、残联、科协、关工委,以及各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家庭教育相关工作。
四、适用范围
全区。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路桥区妇联
联系电话:8244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