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3/2018-1477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 公开日期: 2021-05-19
有效性 废止 文件编号 路政办发〔2018〕171号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19 10:38 访问次数:

JLQD01-2018-0030

路政办发〔2018171

               

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更大力度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区域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政策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新一轮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将省、市明确的各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到位;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级各有关部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商事主体经营范围,鼓励商事主体转型升级,实行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度,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工位号注册,实行涉企证照“一码通办”,实现企业工商登记“无差别受理”,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1个工作日完成。(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30天”改革。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通过“减次数、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多跑一次”“最多30天”,力争实现竣工验收前“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发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推进企业“改扩建”和“已建待批”项目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审批事项,有效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改扩建”和“已建待批”项目由每年受理两次调整为每季度受理一次,放宽条件,减少环节,推进一窗式办理,帮助企业尽早实施改扩建、办理权证,解决企业难题。(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市区工业用地供应审批以委托方式下放给我区,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分局)

三、进一步降低企业要素成本

)进一步扩大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电力直接交易的方案,逐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对规上工业企业、重点外贸企业、示范型小微工业园电力直接交易基本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售电侧改革开放。(责任单位:经信局、区供电局

(七)简化手续,压缩电力用户办电时间。进一步简化办电流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主动对接企业用电需求,提高办电效率,五年内电力用户办电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责任单位:区供电局

)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从8个点降至7个点)。(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推行“标准地”制度。对于新增工业用地,按照“不推行标准地是例外”的原则,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的前置条件,实现市场化配置和政府监管的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发改国土资源分局)

)实行商品房用地土地出让金分期付款。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50%,尾款1年内付清。(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分局)

四、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十一)优化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落实末端网点备案制度。快递企业在住所以外另设经营场所,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的,可以申请“一照多址”。(责任单位:邮政局、市场监管局)

五、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十)加大保险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融资保险业务开展,切实落实省、市有关风险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按不超过年度融资保险总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责任单位:金融办)

(十三)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加快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发展,设立纾困动能基金,支持我区上市、拟上市、科技成长型企业。全力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持续提升直接融资比重。(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金投公司

(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和支持力度,企业信用保险保费资助比例达到50%。(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六、进一步加大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力度

(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凡未纳入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网上竞价平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通过竞价平台竞价确定;对未通过行政审批中介网上竞价平台竞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要引导中介机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规范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等事项中介服务,具体要求按《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台审改办〔2018〕9号)执行。(责任单位:发改区行政服务中心

(十)取消行政事业性培训收费。对确属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的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各类非强制性、自愿委托性质的培训服务项目,不按行政事业性培训管理。(责任单位:发改财政局)

(十)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不再要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2018年社会团体年检不再要求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慈善类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民政局)

(十)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台州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一律不得执行;各镇(街道)、各部门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责任单位:经信

七、进一步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十九)充实和调整路桥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议。各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附件:路桥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路桥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深入推进我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充实和调整路桥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叶帮锐

副组长:  

王若嘉

 员:潘江波  区府办

沈诚勤  区府办

罗新春  区府办

   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沈仁何  区发改局

程伦观  区经信局

王绍义  区安监局

邱正满  区人力社保局

陈海鸿  区财政局

陈军华  区税务局

於军波  区民政局

罗进军  区科技局

项昌达  区质技监局

陈妙才  区公安分局

管志兵  区水利海洋渔业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

李利群  区住建分局

官利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永忠  区环保分局

   区规划分局

张振东  区供电局

章明达  区交通运输局

茅云彬  区邮政分局

 耀  区市场监管局

马青田  区商务局

洪雁平  区金融办

   区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罗周法  区金投公司

应宣方  区自来水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程伦观兼任办公室主任。

信息来源: 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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