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4MB16456368/2016-1474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日期: | 2021-05-08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路政办发[2016]151号 |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路桥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路桥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台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台州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医疗机构设置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我区陆域面积274平方公里,辖6个街道、4个镇,共有287个行政村,16个居民委员会、14个社区。全区总人口452957人,其中农村人口175609人,占全区总人口38.77%。
(一)医疗资源现状
1.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状况
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89家,其中公立综合性医院4家,包括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恩泽医院(以下简称恩泽医院)和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路桥医院(以下简称路桥医院),中医院1家,民营医院7家,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2家,卫生院分院5家,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99家,村卫生室149家;其中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1家,二级乙等中医医院1家,二级甲等中医骨伤专科医院1家。以市(区)级医院为龙头、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构成,形成了方便、快捷的“20分钟健康服务圈”。
2.医疗机构床位
2015年末,全区医疗机构核定床位3096张,实际开放床位2255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61张,全区病床使用率78.34%。
3.卫生技术人员
2015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卫技人员2901人,其中恩泽医院637人、路桥医院599人。全区执业(助理)医师数为1402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24人。注册护士1356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2.17人。
4.医疗业务情况
2015年,全区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444.14万,其中医院门急诊人次242.93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201.21万。全区出院人次6.76万,其中公立医院出院人次5.26万。
(二)居民健康水平
2015年,全区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02岁,比2010年(75.47岁)提高了3.55岁;孕产妇零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 3.62‰,比2010年(4.52‰)下降了0.9‰;全区居民的前五位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疾病、心脏疾病、损伤和中毒;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96.96/10万。
(三)存在问题
1.医疗资源配置不足。我区医疗机构床位数、医护人员数等卫生资源相对于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水平和群众医疗需求而言仍显不足;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尤为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
2.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虽已健全,但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薄弱,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医院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发展滞后。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制度有待完善。
3.医疗服务体系有待健全。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态环境和疾病谱的改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理疾病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威胁增加,群众对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口腔保健、医养结合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医疗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4.民营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需要提升。民营医疗机构除个别发展状况良好外,大多机构规模小,竞争力弱,服务水平低,医疗质量提升不快,难以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规划指导思想
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为契机,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体制”,进一步构建与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富有效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以市(区)级医院为龙头、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居)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网底、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为重要组成的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和多元办医格局,为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为主线,科学合理确定全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公益性。大力引进社会资本,扩大服务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资源整合与统筹发展。整合市区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协同发展,整合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卫生医疗资源,实现一体化联合发展。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四、规划目标
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功能和任务,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调整结构的原则,分别对综合、专科、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作出规划,提高区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综合水平。
“十三五”期末,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4.87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2.92人,床位数达3099张,医生数1593人,护士数1856人。即“十三五”期间,全区医疗机构床位数净增844张,医生净增191人,护士净增500人。
(一)市(区)级综合性医院
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新的综合性公立医院。恩泽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路桥医院转型发展为三级综合性康复医院,负责向全区居民提供重危、疑难疾病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指导。台州市博爱医院争取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区第二人民医院争取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区第三人民医院在规划期内要完成迁建工程,加强软硬件建设,发挥区域医疗作用。
(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区中医院要加强“名院、名科、名医”建设,争取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成为中医“治未病”中心,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台州章氏骨伤医院确保通过二级甲等中医骨伤专科医院的复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三)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加快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达到规范化标准,为全区孕产妇、儿童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向妇幼保健院目标迈进,进一步发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业务指导中心作用。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加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中医药服务能力,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根据城乡居民“20分钟健康服务圈”要求,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全区村卫生室设置数达150家以上,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不再设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村(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常见病的诊治等工作。
(五)民办医疗机构
进一步落实多元化办医政策,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举办二级以上专科医院,优先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十三五”期间,全区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比例保持在25%以上。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特色的医疗机构,以康复、医养结合、护理、精神卫生、口腔、儿科、中医和老年病及慢性病等专科医院为设置重点,向社会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引导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高端特需医疗康复服务,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自律和行业规范,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口碑。
(六)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根据服务能力和本单位或本功能区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予以补助。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把卫生改革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卫生计生、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人力社保、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实时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调整工作部署,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二)完善配套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及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实施科教兴医,加快人才引进和在岗培训工作,促进和推动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三)依法监督管理
对区域内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实行宏观调控和属地化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准入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维护医疗经营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医疗机构的规范发展,不断提高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整体水平。
六、附则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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