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04733814757N/2022-001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2-01-10 |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2021年区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精神,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路桥区人力社保局联系。(地址:路桥区银安街709号,邮编:318050,联系电话:0576-82520260,电子邮箱:lq8252026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及解读回应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307条,相关政策解读5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共办理议题案6起,均予以公开。通过“路桥人力社保”发布微信163条,其中政策解读48条,阅读量达8.5万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路桥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1件,办结1件,提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突出信息安全。把信息安全检查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定期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发布准确、真实。二是突出整改成效。根据区信息公开中心定期通报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三是突出审核前置。严格落实网站和微信服务号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政府网站中人力社保局页面和“路桥人力社保”微信服务号的运营、维护等工作,规范信息发布的格式和内容,坚持定期发布信息,突出就业、社保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微信服务号上打造“人社小课堂”政策解读系列,以简洁易懂的图文、问答等方式开展人社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工作考核情况。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尤其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正、及时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责任制考核,以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二是社会评议情况。我局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党外特约人士、机关干部、律师代表、群众代表等各行各业的代表,充分听取了意见和建议。
三是责任追究情况。我区2021年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四是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热点问题、人力社保重点领域等方面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提升信息的知晓率。建立健全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流程。系统梳理了制作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进行调整更新,同时对2021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公开发布。着眼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做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签署、同步部署,积极推进政策解读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38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7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3.其他 | |||||||||
| (七)总计 | 1 | 1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今年信息公开工作较去年有较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规范化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信息的文字描述不够谨慎,存在错别字或表述不精准问题。二是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个别栏目没有对照信息公开要求做到及时有效的发布,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培训,强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主动意识。加强日常培训教育、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时效性。落实专人严格对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规定内容及时发布,增强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公开的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人实施。建立信息公开发布登记制度,指定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工作,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网站和微信服务号的技术维护和信息安全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手续完备,登记记录完整,信息公开发布前先由局办公室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公开由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全年未在互联网网站、微信服务号等发布标密信息,未传输涉及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并未在网站发布。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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