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出台目的、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81号)、《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浙统〔2021〕36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治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台政办发〔202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管理,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计机构主体指导、相关部门行业督导的共治共管统计大格局,构建“数字赋能、高效协同,区、镇(街道)一体,条抓块统,合纵连横、共治共管”的统计管理体系,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统计网格管理组织体系
在“全员统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区、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工作管理片、企业等四级统计网格组织架构,形成布局合理、界限分明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基层统计网格化智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牢基础。
(二)建立统计网格管理责任体系
建立由区级范围、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工作管理片、一定数量的企业(一般为20家左右)构建的四级网格管理体系,界定四级网格管理具体职责,压实统计网格管理各级责任。
(三)构建统计网格管理运行机制
建立网格管理常态化运行的有效机制,采取"线上联络与线下例会"相结合的模式,发挥统计网格化管理在日常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构建统计网格管理保障体系
加强统计网格组织领导保障,加强部门、镇(街道)、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企业统计网格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和企业统计网格成员(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并建立统计网格年度考核机制。以区政府为主导,镇(街道)主抓,村居、企业统计网格为主体,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形成统计工作大合力,保障统计网格化智治工作常态化运行。
三、适用实施对象
路桥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各村居(社区),辖区范围内“四上”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
四、专家情况
专家名字及职务:林红波,台州市路桥区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联系电话:82446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