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机关有关单位,各学校:
现将《全区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政法委员会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3年3月8日
全区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化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实现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高水平改善、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高标准示范,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根据《2023年台州市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原则,以优化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社会文化环境为目标,积极动员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卫生、食品安全、文化、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整治影响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努力营造优良、健康、文明、安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为构建“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由区委政法委和区教育局负责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参加。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抓住影响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真正形成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合力,做到综合治理与正常工作两不误,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校地平安联防机制、警校共育机制等,进一步促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整治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校外200米),包括校园周边重点人员、游商、无证照摊点、“三无食品”、非法出版物、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经营性娱乐场所、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占道经营、乱堆放、乱搭建,以及校园周边路段交通秩序的整治。
五、整治时间
2023年3月至10月。
六、整治重点和相关责任部门
(一)校园内重点工作
1.优化校园环境。校园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乱扔纸屑、垃圾,乱扔杂物等现象。无争吵谩骂、大声喧哗、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校园内公共场所无烟头、烟味、烟缸。校园公共设施无缺失、踏压、折损等损坏现象。校园内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卫生间设施齐全,干净卫生、无明显异味,有讲文明、讲卫生等方面的宣传、图片。设有家长接待室、心理健康辅导室(咨询室),有挂牌、有记录等。(区教育局)
2.强化文化氛围。校门口、校园内显著位置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守则、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公益广告、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公益广告、无烟标志等,校园内广泛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教室内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守则,校园内有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载体。(区教育局)
(二)提升周边环境。
1.有效取缔周边200米范围内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点,加强网吧管理,杜绝未成年人进入,规范网吧经营范围,确保网吧内环境良好;坚决取缔“黑网吧” 、非法游艺场所、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区文广旅体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2.有效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单位和流动摊点,制止店家占道经营,取缔“三无食品”、不健康玩具(文具)、摸奖券、不健康电子产品、出版物,清理乱堆放、乱搭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体局)
3.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整治,重点管控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闲散青少年、信访重点人、七类前科重点人员等高危人员,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打击校门口非法营运车辆和乱停车行为。(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局直属三大队)
4.加强校园周边饮食行业和药品监督管理,全面实现学校周边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酒销售点设置不向未成年出售标志。(区市场监管局)
5.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法治、行为规范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文明素养、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6.健全完善内部保卫组织,配齐安保人员,完善保卫制度,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
7.协调统筹净化工作,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区委宣传部)
七、整治步骤
(一)隐患排摸阶段(2023年3月-4月)。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出台整治方案,召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相关单位联席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各镇、街道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摸排走访,建立问题清单,制订解决方案。
(二)克难攻坚阶段(2023年5月-6月)。各镇、街道各单位各校要根据前期排查的问题整治清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明确任务,逐条逐项精准对标,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全面检查纠正、整改提高、规范管理,协同配合,共同发力,全面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8月)。各镇、街道各单位应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健全完善长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保障整治工作常态持久。
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用专项督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对各镇街道各校的整治工作开展联合督查。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挂牌督办、一盯到底,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基础情况。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周边环境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任务有效完成。
(三)明确职责任务,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专项整治中,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定目标、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同时,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区级有关单位和各镇(街道)要加强本系统本辖区的督查工作,定期了解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工作落实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以数据、文字、图片进行书面小结,用浙政钉方式上报区教育局安体科(联系人:胡法兵,浙政钉:13968614797)。附件1的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人名单请各相关镇街道及区级机关有关单位于2023年3月10日用浙政钉方式上报区教育局安体科(联系人:胡法兵,浙政钉:13968614797)。
附件:1.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人名单
2.路桥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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