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三单三议”考评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路组通〔2023〕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我镇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转变机关作风,促进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三)政策内容解释
第一条是总体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建立以“共性清单、个性清单、正负面清单”为核心考评内容,以“个人评议、干部互议、考评小组合议”为主要考评方式的积分制考评指标体系,实现公务员平时考核可量化、可比较、可跟踪。
第二条是考评小组。
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党建办(纪检、组织)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实施综合考核工作。
第三条是主体对象。本单位公务员(区管干部除外)、部管干部、事业、工勤人员;镇“大综合一体化”下沉派驻人员。
第四条是考评指标体系及标准。考评指标体系主要内容是以百分制定量考评和正负面情形定性定档制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指标共设置一级指标5项(德、能、勤、绩、廉)、二级指标25项、三级指标86项;考评类别上,机关干部按照综合管理类、派驻下沉人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分类考核,划分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2个职务层次;评分主要采取“加扣分+依情定档”的形式,加扣分以满分分值为基准,加满或扣完该项目分值为止;考核周期原则上为1个季度,一般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五条是考评程序。具体按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设置正负面清单、个人记实自评、开展互评互议、主管领导审议、考评小组合议、考评结果公示、建立考评档案”流程进行考评。
第六条是结果运用。等次标准为好等次应85分以上、较好等次75-84分、一般等次60-74分、较差等次的60分以下;积分运用是每季度平时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当从该类别考评分排名前50%的机关干部中产生,考评分排名前20%的或符合正面清单“好”情形的,以及专项考核被表彰奖励的,当季度可视情直接确定为“好”等次。考评分排名后10%、符合负面清单“一般”“较差”情形的,当季度平时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奖优罚劣主要是将平时考核作为公务员职务提拔、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排名连续靠前的可优先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可优先推荐晋升职级,排名连续多次靠后的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闭环印证是机关干部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挂钩,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从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两次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机关干部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管理监督是对当年度每个季度考评积分排名连续靠后、综合研判认为表现较差的机关干部,镇组办应及时以联系函的形式向本人开展提醒函询,视情通告镇纪委介入,镇党委应充分运用岗位调整等组织处理措施加强动态管理,镇主要领导应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帮助机关干部重回正轨;镇纪委定期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督查指导,特别是针对考评得分连续末位、且经镇组办提醒拒不改正的,提交镇党委会议“一事一议”进一步明确处理措施。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路桥区金清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思丹
咨询电话:0576-8288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