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陈继平、杜雪红、章昭君等3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农村集体产权投资主体名称变更》(第146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路桥街道完成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永跃村民委员会与章苑社区合并成为永跃社区。撤并村后,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原永跃村民委员会投资的农村集体产权变更至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事宜。经了解,永跃村民委员会于2003年1月2日投资成立台州市路桥小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目前出资6780万元,占比66.47%股权。原永跃村民委员会投资的农村集体产权部分登记在台州市路桥小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名下的,该部分资产永跃村村民委员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为了实现该部分产权过渡,需将台州市路桥小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股东永跃村民委员会变更至股份经济合作社,无需变更固定资产产权名称。永跃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同属不同部门登记的特别法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规定,按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作相应股东变更登记。
股东变更涉税方面,如涉及到两个不同主体间的股权转让,按照一般性股权转让缴纳相关税费。另,根据《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免征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登记费。
感谢你们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厉娜
联系电话:82430120 邮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