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727224662H/2024-1648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4-12-25
有效性 文件编号

【文字解读】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关于印发《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5 15:17 访问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现代化监测体系,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强化监测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引领、服务”作用,为美丽路桥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证,特制订2024年度路桥区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二、制定依据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三、主要内容

1.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推进环境空气、地下水、噪声、土壤等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天地空一体化环境感知网络。完成5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建设与联网,从而实现“十四五”噪声功能区点位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并与全生态圈系统生态智库场景联网。参照《浙江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完成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参照《浙江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完成80%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风险点筛查。

2.全面开展“10+6”环境监测工作。“10”表示需要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农村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试点、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城市声环境、应急监测、生物生态监测等10类环境监测任务。“6”表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近岸海域入海河流、环境功能区水质、海洋垃圾监测、“美丽海湾”精细化调查、“美丽海湾”监测、养殖尾水监测等6项监测任务。

3.不断强化监测领域数字化应用。完善全生态圈系统,加强对全区环境全要素数据综合集成,推进小微水站、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等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空气、水等手工数据归集与应用。完成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专项检查等监测任务。

4.全力推进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项目。完成路桥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区的监测工作。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流域水质改善为核心,切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提供支撑。

5.严格把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落实双责任制度,做好电子围栏、国控站高位瞭望等工作,加强自动站运行保障和巡查检查,推进小微水站、乡镇空气站数据审核和质量监督检查,备战监测大比武活动,保障监测数据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支撑。

四、关键词解释

天地空一体化环境感知网络:综合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监测等多种手段,对环境要素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实时监测的网络体系。

全生态圈巡航管理制度:对生态环境监测的全领域、全过程进行巡查管理的制度,旨在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数据及潜在问题,保障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适用范围

全区

六、方案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本文件解读机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解读人:郑景敏

联系方式:0576-82928178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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