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申请办理招用登记
二、国家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22-01-07
第六十二条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相关手续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简化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08-30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统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就业、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调查统计和登记所需要的情况。
三、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2-01 招用城乡劳动者、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或退出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就业登记或注销,适用本办法。 就业登记包括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自主创业登记和灵活就业登记。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的,无需为相关人员办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经办机构可依据用人单位推送的就业信息为相关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用人单位信息; (二) 劳动者个人信息; (三) 就业类型和就业时间; (四) 劳动合同订立情况; (五) 就业创业证设置的其他内容。 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应当于招用之日起3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单位招用登记”。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原件; (二) 招用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三) 首次办理登记的单位需提供营业证照副本原件。
四、市级法律依据 无
五、县级规定 无
六、主管部门名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就业事务中心
八、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十、申请接收
办理地点: 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300号)二楼受办分离综合窗口27-35号;路桥区路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399号)一楼综合窗口1号、5号;路桥区路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南吉利大道199号)一楼综合窗口4-9号;路桥区路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999号)一楼综合窗口5号;路桥区螺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螺洋街道十路线(金樟花苑对面))螺洋东路7号一楼综合窗口4-6号;路桥区桐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桐杨路234号)一楼综合窗口5-6号;路桥区峰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峰江街道玉浮路286-290号)一楼综合窗口16-19号;路桥区新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人民路6号)一楼综合窗口1号;路桥区横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育英中路1号)四楼A区综合窗口4-6号;路桥区蓬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高新东路170号(派出所对面))二楼综合窗口1-6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金清分中心(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1号)一楼综合窗口7-9号;路桥农商银行营业部(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西路桥大道328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路桥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卖芝桥西路119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路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路桥区吉利大道80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桐屿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屿城路166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螺洋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螺洋路1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峰江支行(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兴峰路88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新桥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新横大道1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横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新兴路20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金清支行(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西金清大道269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蓬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振蓬东路72-3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十一、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向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300号)二楼受办分离综合窗口或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力社保窗口或路桥区“社银联通”各银行网点人力社保专柜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或移动端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
受理 | 即办 | 窗口工作人员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行政机关申请。 |
审核 | 5工作日 | 科室经办人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 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对于审查未通过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
办结 | 即办 | 科室经办人 |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 做出准予登记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即时送达相关文书。 |
送达 | 即办 | 科室经办人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即时送达。 |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10工作日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减免说明 |
十四、审批结果名称
登记信息录入系统;申请人有需要的,打印就业创业证
十五、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六、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6-82457311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6-12345,0576-8240900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八、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300号)二楼受办分离综合窗口27-35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路桥区路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399号)一楼综合窗口1号、5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路桥区路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南吉利大道199号)一楼综合窗口4-9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路桥区路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999号)一楼综合窗口5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路桥区螺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螺洋街道十路线(金樟花苑对面))螺洋东路7号一楼综合窗口4-6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30-5:15;冬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00-4:45)
受理地点:路桥区桐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桐杨路234号)一楼综合窗口5-6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30-5:15;冬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00-4:45)
受理地点:路桥区峰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峰江街道玉浮路286-290号)一楼综合窗口16-19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1:45-4:45)
受理地点:路桥区新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人民路6号)一楼综合窗口1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15-5:15;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5-4:45)
受理地点:路桥区横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育英中路1号)四楼A区综合窗口4-6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15-5:15;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5-4:45)
受理地点:路桥区蓬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高新东路170号(派出所对面))二楼综合窗口1-6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金清分中心(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1号)一楼综合窗口7-9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15-5:15;冬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1:45-4:45)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营业部(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西路桥大道328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路桥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卖芝桥西路119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路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路桥区吉利大道80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桐屿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屿城路166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螺洋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螺洋路1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峰江支行(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兴峰路88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新桥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新横大道1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横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新兴路20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金清支行(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西金清大道269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蓬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振蓬东路72-3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6-82457311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附录1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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