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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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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海滨渔港护岸工程海域使用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28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740 邮编:310007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88488302 邮编:318000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商海北街19号 电话:0576-83323205 邮编:318050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期限 |
台州市路桥区海滨渔港护岸工程 |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渔港所 | 0.0439 | 路桥区金清镇海峰村海滨渔港东南侧 | 特殊用海/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40年 |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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