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序推进路桥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工作,现将《路桥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路桥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工作,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工作落地落细,不断破解养老事业发展难题,充分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路桥区立足改革为民需求,聚焦改革最优切口,积极实施路桥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承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任务、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等方面重要作用,明晰职能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增强保障能力,激发运营活力,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改革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明确: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或拓展为连锁服务机构;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31号)要求: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和兜底保障作用,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转型国企改革。
(三)改革目标。
通过国企参与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改革,改变公办养老机构现有管理体制,形成更灵活的运营机制,提供更丰富的服务项目,建立更合理的薪酬体系,达到“保基本、激活力、促服务”的目的。激励国有企业采取市场方式与民营养老机构良性竞争、相互促进,推动各养老机构不断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国企统筹资源优势,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四)改革任务。
实施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将区社会福利中心资产无偿划拨给区社发集团,由区社发集团作为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进行提升改造。
二、主要任务
(一)变更运营主体。将区社会福利中心资产无偿划拨给区社发集团,由区社发集团开展运营,后续问题由区社发集团负责处理。
(二)调整机构编制。涉及因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而产生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报请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实施改造提升。区社发集团按照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等级标准,实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老年食堂、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康复辅具销售租赁平台和康养联合体,打造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为一体的医康养护融合型养老综合体。
(四)妥善安置老人。做好院内老人及家属的稳控工作,将区社会福利中心院内老人分流至辖区内各养老机构暂养,待提升改造完毕后优先安排入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改革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把握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精心谋划,制定方案(2024年1月-2024年7月)。区民政局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对接,制定《路桥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产权移交,提升改造(2024年8月-2025年4月)。区社会福利中心妥善处置在院老人,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区社发集团启动提升改造,组建运营团队。
第三阶段,稳步运营,总结完善(2025年5月-2025年12月)。区社发集团全面启动运营,区民政局派驻养老运营指导组负责对区社发集团运营成效开展考评,确保入住对象在院的生活服务稳健提升。组织开展调研检查,评价改革成效,提炼改革经验,形成可复制的改革成果。
(三)加强公益兜底。
区社发集团应继续保持兜底服务属性,强化兜底线、保基本的重要职能,确保本区域养老机构或者老年人出现重大突发情况时能承担应急保障任务。为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
改造后的养老机构划定总床位数的50%为公益性床位,用于优先安排困难老人入住,对低保家庭老人免收床位费,低保边缘家庭老人减半收取床位费。富余的公益性床位在职能部门监管下可暂时按市场化向社会开放。沿街店面由区社发集团负责投资维护,无偿提供区民政局用于助联体、救助站和未保中心等功能使用。
(四)加强部门协作。
区民政局、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以及国资管理部门要通力协作,合力推进改革工作。改革过程中,要保持人员思想稳定,各镇(街道)要做好户籍所在地老人的分流和稳控工作。改革完成后,区民政局要做好手续办理、业务指导等事项。区社会福利中心划拨后,相关部门继续实行原来的税费减免、综合保险政策,以及用水、用电、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等,确保改革后规范稳健发展。
(五)提升服务品质。
区社发集团自主经营、自主决策、自主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部门和员工评价激励机制,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主要人事岗位,夯实管理基础,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内控管理质效,逐步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发挥养老服务价格稳定器作用,发挥区域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制度、经验和人才外溢。
(六)加强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要强化指导和监督,按照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服务规范化、文娱活动多样化的原则,不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监管水平。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序推进路桥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工作,现将《路桥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