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路北街道办事处印发了《路北街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规则》,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出台目的
消防安全,事关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路北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通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辖区内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特制订本文件。
二、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路桥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路政办发〔2018〕74号),研究起草了《路北街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规则》。
三、主要内容
责任体系的核心是建立一个层级分明、职责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架构,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领导和责任人。
1.业务监管责任:根据不同的消防安全领域,指定相应的分管领导负责监管。例如,生产企业和居住出租房由分管应急管理的副主任负责,高层建筑由分管城建的副主任负责,而人密场所和九小场所则根据行业划分由相关分管班子负责。
2. 属地监管责任:班子成员负责各自相应的监管单位和场所。原则上,村社干部是直接监管责任人,责任人也可以根据网格划分来确定。
工作制度旨在通过一系列规定和流程,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1.责任捆绑制度:将街道领导与直接监管单位和村(社区)的责任捆绑在一起,确保责任明确,层层落实。
2. 火灾事故到场制度:明确了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相应领导和责任人必须到场,以及他们的通知顺序和责任。这有助于确保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火灾事故。
3. 定期会商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班子会、条线会议和村(社区)班子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汇报情况和强调工作重点,以保持消防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4. 闭环整改制度: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并由各办公室(站所)和村(社区)负责督促。对于难以整改的隐患,提交应急办进行执法。重点隐患要进行挂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提高我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五、适用对象
路北辖区内各村社、各企业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涉及政策咨询渠道: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路北街道办事处406办公室
本文件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路北街道办事处
解读联系人:任舟兵
联系电话:0576-82527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