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路桥南方妇产医院停业的公告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路桥南方妇产医院主动向我局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9日止,停业整顿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服务,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
现将路桥南方妇产医院停业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