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索引号: | 11331004323451527P/2025-1652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3-27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年报企业吊销听证告知公告
本公告所列企业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2024年7月26日,本局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责令包括台州市洁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405家单位,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报年度报告。
本局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地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查无下落,也无法取得联系。
截止2025年3月25日,经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台州市洁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312家单位已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截至案发,当事人仍未补报、公示其企业年报。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和证据,当事人台州市洁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等312家单位,已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企业名单详见《2025年拟吊销公司名单》。
联系人: 任川鹏 联系电话: 0576-82430125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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