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台州市路桥区信访接待中心
单位名称 | 台州市路桥区信访接待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徐诚焕 |
住所 | 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文化路705号区信访局内 | ||
开办资金(万元) | 24.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5.79 | 期末数(万元) | 24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维护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承办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交办各镇街道和区级机关的信访事项督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100435536505X4 | 举办单位 |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以来,路桥区信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工作办法》和中央、省、市信访工作法治化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的信访工作法治化总目标,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五化”“四到位”要求,积极创新信访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手段方法,全区信访生态持续向好。1-12月,信、访、网总量6307件,同比下降了13.57%,其中,来访528批次;来信439件次;网上信访5340件次;来电接听76515件次,当场答复45572件次,转交办30943件次,举行区领导现场电话接听4次,区级部门“一把手”现场电话接听6次;未发生违反“四应四不”(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进京赴省越级访情况;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活动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信访整体质效我区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抓好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促进“党建+信访”深度融合,推动信访工作持续走深走实。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区、镇(街道)两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信访联席会议,贯彻学习上级有关信访工作法治化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听取信访工作,2024年以来,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全体会议1次,专题会议35次,以信访联席办名义出具协调会议纪要9份。有力解决了桐屿街道裙房分配、星光耀项目讨薪等群体性信访问题。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弘扬“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区、镇(街道)两级领导干部坚持常态接访、定期约访、重点走访、领导下访相结合,及时协调处理、督促解决信访问题。2024年以来,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838批次1163人次,镇(街道)领导接待群众来访690批次2129人次。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信访部门和组织、纪委、政法机关的联动,健全区委信访工作联合督导、信访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信访部门与政法部门联席会议规则等,将重大信访问题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区委巡察,从源头上压实部门、镇(街道)的信访工作责任。将《信访工作条例》相关内容纳入干部提拔任前考试,将干部信访工作能力作为全链式“五维”考评体系重要内容,推动干部精准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二、拓展化解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区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织密矛盾“调解网”,努力做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道)”。一是做好访调对接。加强与司法局、区社会治理中心的对接,充分发挥区社会治理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在区社会治理中心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信访接待、调解与社会治理中心有机融合,实现矛盾纠纷、群众诉求等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进一步推动镇(街道)调解组织主动介入信访事项的处置,引导信访群众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则调,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二是整合调解资源。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乡贤、妇联、工会等各方力量在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新乡贤调解员信息库,成立“老余工作室”“人和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动能。充分发挥“全科网格”作用,借助全区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把矛盾化解在早、在小、在基层。2024年以来,各镇(街道)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324件,调处成功12238件,调处成功率为99.3%,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了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强化积案化解。建立工作专班,对疑难复杂案件,落实区领导包案,严格落实“六包六必须”要求,由区包案领导牵头进行复盘溯源,会商解决措施,推进矛盾化解;对领域内的共性问题,由事权部门会同相关镇(街道)进行集体把脉会诊,成批推进矛盾化解。对化解进度缓慢的镇(街道),由区委信访工作联合督导组赴实地督查指导,对照时间节点,倒排时间、一案一策、逐一销号、动态清零。2024年以来,国家信访局受理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督办我区28件,已化解28件,化解率为100.00%;市重点信访事项交办我区5件,已化解4件,化解率为80.00%;区重点信访事项18件,已化解18件,化解率为100.00%。三、锚定重点任务,夯实信访法治基础我区紧扣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新要求,在建章立制、优化提升上狠下功夫,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聚焦源头预防。出台《路桥区风险隐患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建立风险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信访部门与政法委、司法局等政法部门的联动,坚持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征集,作为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前置程序,推动部门和镇(街道)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目前,全区各镇(街道)均已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备案各类重大决策61个。二是聚焦受理办理。一方面积极开展业务培训,8月15日,邀请了市局专家来我区开展了网信业务规范办理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专题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镇(街道)信访工作人员参加省、市的信访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质效评查标准,每月召开信访事项受理办理集中评查会,分析具体案例,发现共性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不断提升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聚焦监督问效。以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为重点,开展复盘溯源,强化追责问责,倒逼事权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操作程序处理信访事项。2024年共发出“三单一专报”22件,“三项建议”21件。四是聚焦依法治理。10月10日,召开全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推进会,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现场会、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推进会精神,对信访工作法治化进行了再学习再强调。集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的宣传,印发党员干部落实信访责任“十条正面清单”和“十条负面清单”,并将信访信用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同时,依法打击蓄意扰序、缠访闹访、以访谋利、借访滋事等违法信访行为,对于越级进京赴省上访,以访施压的,劝返后一律进行法治教育,有力维护了面上信访秩序,2024年依法打击违法信访人员共4人。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风险隐患多。涉众型经济利益群体、问题楼盘、拆迁安置、农村建房等重点领域,等风险隐患46个。二是管控风险高。对全区排查出的111名信访重点人员是不是存在漏管失控情况。 | ||
四、下一步打算 | 2025年,我区的信访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抓手,进一步锚定“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总目标,对照法治化“路线图”和“五化”“四到位”要求,全面推动“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信访工作格局。(一)建立健全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探索试行镇(街道)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则,破除镇街信访办大包大揽的现状,形成镇街道信访事项从源头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闭环责任链条。(二)建立健全深化信访源头治理制度机制。一是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的对接,定期会商协调,实质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探索重大信访事项源头预防倒查机制并跟进相应措施。二是加强对领域性、高频信访事项的分析研判,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建立问题清单、履职清单、成效清单,定期分析研判、动态数据跟踪、形成责任闭环。三是加强访调衔接,调解先行,探索成立区镇两级信访事项调委会(工作室),充实专(兼)职调解员,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从源头减少和降低信访问题的发生。(三)建立健全推进信访事项规范办理制度机制。一是进一步优化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评查工作,每月定期开展信访事项受理办理集中评查,学习先进兄弟区县宝贵经验,探索试行《事权部门办理信访事项质效监测细则》,进一步压实事权单位责任,提升办理质效。二是全面推进行政三级办理,做到应受理尽受理,做好推送、告知、催告等工作,积极引导走复查复核救济渠道,探索专业律师定点联系复查工作机制,并充分运用听证、评议等提高复查的公信力,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四)建立健全信访积案攻坚制度机制。探索细化区镇两级领导“六包六必须”动态落实清单,破解包案领导一定程度上只挂帅不出征的现状,优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化解力度。同时,按照“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专班不散”的要求,做好已化解积案的后续跟进工作,力求“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严防倒流再访。(五)建立健全维护有序信访生态制度机制。一是加强“三单一专报”和“三项建议”的实际运用,探索梳理相关触发工作机制,实现“单”“报”和“三项建议”的有机衔接,形成监督闭环。二是加强对信访工作中有关涉嫌违法信访行为线索移送,探索移送后“小三长”(信访局业务科室科长、公安治安副大队长、公安法制副大队长)会商机制,确保移送后的落实跟进和经验总结,全力规范信访秩序。(六)建立健全信访干部素质提升制度机制。一是加强动态信访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挂职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探索试行新任信访干部上挂式培训机制,但凡新任的信访干部,先到信访局短期上挂跟班学习。二是充分运用好“双提升双推动”机制,发挥挂职干部优势,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信访铁军。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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