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3/2025-1659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人大 公开日期: 2025-06-19
有效性 文件编号

2025年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9 15:56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暂行办法》(路人社发〔20203号)、《关于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21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工作研究室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

二、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人事关系在路桥区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选聘对象不包含学校(含幼儿园)、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

三、选聘要求

(一)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

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报考区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应在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报考其他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在本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

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须按协议执行最低服务年限;

免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须按协议履行完毕相应义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到新单位后一般应工作满一年后方可流动。

新录用公务员、新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在机关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无结论的;

2、尚处于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影响期的;

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619-627下午5:3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备齐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名,岗位要求、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5年台州市路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报考岗位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对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材料、中层任职经历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者还须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名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选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最少3名,不足3名的,取消选聘计划。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对象中,按照前3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名按实际人数进入。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无法按要求提供证明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上述情况及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开始24小时前完成。

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放弃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内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分数、面试分数折合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人员流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25619日。年龄要求:1984619日以后出生(不含619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2441782


附件:附件1:2025年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工作研究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5年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工作研究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台州市路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619


信息来源: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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