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4MB1876813U/2025-1663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28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路桥区粮油规模种植补贴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2025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路政办发〔2025〕2号);
2.《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路农水〔2025〕23号)
若扶持政策调整,以当年文件为准。
二、补贴对象
1.全年稻麦油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国有农场等规模化主体;2.一季旱粮(不含玉米)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3.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的种植主体。
三、补贴标准
按实际种植面积,早稻补贴410元/亩,连作晚稻补贴430元/亩,单季晚稻和大小麦各补贴200元/亩,油菜补贴280元/亩。对一季旱粮(不含玉米)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300元/亩;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含)以上的,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150元/亩。建设用地复垦和补充耕地项目在实施期或验收入库后三年监管期(管护期)内,种植粮油作物不享受规模粮油种植补贴政策,监管期(管护期)满后可以正常享受相关政策。
四、申报流程
1.主体申报。分季分作物申报,所有信息要真实、准确、规范。规模种植主体填写《路桥区规模粮油生产补贴申报表》,提供《路桥区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分户明细表》等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日:春季粮油作物3月底,夏季粮油作物5月底,秋季粮油作物8月底。逾期不报者,视自愿放弃。
2.村级初审。村(居)委会对补贴对象的名称、身份证、作物实种面积等信息与证明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申报主体身份、土地流转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公示上报所在镇(街道)。公示地点为村民相对集中、醒目、利于保留的一处或多处,每次公示5个工作日,并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镇(街道)审核。镇(街道)收到材料后,须检查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组织人员对各村(居)的公示期限、地点和内容进行监督,并拍照留档保存。核查公示无异议后,将《规模粮油补贴资金发放清册》报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同时建立全年补贴台账,申报档案、公示照片、电子档案等资料分季汇编成册,在属地镇(街道)留档备查,不得随意毁损或遗弃。
4.区级部门审核。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对镇(街道)上报的各季补贴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分户汇总,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发补贴文件。补贴资金数据通过浙里基财智控数字平台,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一卡(折)通”。
路农水(2025)23号(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财政联合.pdf
咨询电话:区农(渔)技总站0576-82439491。
联系地址: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39号,邮编:3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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