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4MB1876813U/2025-1669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03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关于拨付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补助资金的公示
一、省共同富裕乡村带预拨资金
2024年新桥镇和横街镇成功申报了浙江省第五批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带,建设周期为2025、2026两年,获得省补资金400万元,当时经新桥镇和横街镇商定:新桥镇分配省补资金310万元,横街镇分配省补资金90万元。本次省里下达70%预拨资金280万元,现计划预拨付新桥镇省补资金217万元,横街镇省补资金63万元,从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中列支。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数字化监管镇(街道)
2023年螺洋街道和横街镇成功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数字化监管镇(街道),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路政办发〔2024〕23号)文件规定,2024年螺洋街道和横街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数字化监管正常运行,螺洋街道所有行政村村民的参与率为90.99%,分类准确率为80.36%;横街镇所有行政村村民的参与率为86.3%,分类准确率为99.1%,两个镇街道两项指标均超过80%,给予每个镇(街道)100万元的奖补,共计200万元。现计划拨付螺洋街道区级奖补资金100万元,横街镇区级奖补资金100万元,从区清洁家园经费中列支。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二、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9月10日。
三、公示受理电话:0576-82439489、82439091,通讯地址: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39号农林大楼。
2025年9月3日
附件
浙江省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带建设项目预拨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镇(街道) | 省补金额 | 预拨比例 | 本次预拨金额 | 备注 |
1 | 路桥区“商都乡韵”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带 | 新桥镇 | 310 | 70% | 217 | 省补资金从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浙财农〔2024〕82号)中列支 |
横街镇 | 90 | 70% | 63 | |||
合计 | 400 | 280 |
2024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数字化监管试点镇(街道)
奖补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街道) | 运行情况 | 村民参与率 | 分类准确率 | 应奖补金额 | 已预拨金额 | 本次奖补金额 |
1 | 螺洋街道 | 正常运行 | 90.99% | 80.36% | 100 | 0 | 100 |
2 | 横街镇 | 正常运行 | 86.3% | 99.1% | 100 | 0 | 100 |
合计 | 200 | 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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