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06 10:10
访问次数:
路桥区诊所备案注销公告(一)
下列个人(单位)向我局提交诊所备案注销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注销要求,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我局予以备案注销,并按第十九条规定将诊所基本信息予以公告,便于社会各界查询、监督。
机构名称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诊疗科目 | 所有制 形式 | 经营 性质 | 备案日期 |
路桥区金清镇金林路口腔诊所 | 路桥区金清镇金林路1号 | 丁力 | 丁力 | 口腔科 | 私人 | 营利性 | 2026年4月1日 |
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