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QD01-2017-0029
路政办发〔2017〕146号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
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路桥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路桥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6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我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全面打造健康路桥,决定在我区开展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适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健全“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预控网络,不断提升广大适龄妇女“两癌”预防意识与能力。从2017年起,通过妇女“两癌”检查和健康宣教等方式,让全区适龄妇女每五年可以享受一次免费“两癌”检查,确保对妇女常见病、乳腺疾病和“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承担“两癌”检查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二、检查对象
路桥户籍妇女、已在路桥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妇女,年龄为35—64周岁(含)。
三、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开展,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氏染色检查。
2.HPV检测(高危型HPV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开展,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试剂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3种以上的高危型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等型别,确保检测质量。
3.TCT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对HPV检测结果阳性或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非HPV16/18阳性者应当进行TCT检查。包括取材、制片、染色以及采用TBS分类的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4.阴道镜检查:对高危型HPV阳性合并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ASCUS及以上)、HPV高危分型检测16/18型阳性或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5.组织病理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体检和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规范的乳腺体检,包括视诊和触诊。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为0级和3级者,应进行乳腺X线检查,检查结果包括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对乳腺X线检查为0级和3级者,应由副高以上乳腺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决定随访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和/或X线检查BI-RADS分级为4级和5级者,应自行接受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费用自理。
四、检查机构和人员
建立路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路桥区中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适龄妇女“两癌”常态化检查中心,开设“两癌”免费检查日常门诊,并确定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恩泽医院、路桥区中医院为我区“两癌”进一步诊断治疗机构,使可疑或阳性者能够得到准确诊断、及时治疗。
从事“两癌”免费检查任务的医疗技术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具备执业医师资质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五、检查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管理。
1.为加强对我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路桥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开展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
2.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落实和督促管理。
(二)部门分工。
1.区卫计局:为开展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的负责单位和牵头单位,负责全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与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组织成立技术专家指导组(见附件2),为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确定免费“两癌”检查机构;对相关信息进行管理分析。
2.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区财政局:负责“两癌”检查经费的预算审核、核拨、管理和使用监督。
4.区妇联: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应检妇女参检,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两癌”检查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两癌”检查率和“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督促辖区内适龄妇女积极参与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困难。
5.各镇(街道):成立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发动村(居)开展应查对象调查摸底,组织辖区内适龄妇女分批次参加“两癌”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三)机构职责。
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工作要求,制定辖区内“两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开发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负责建立“两癌”检查信息网络系统;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有关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组织专家进行“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
2.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恩泽医院、路桥区中医院:负责对检出的可疑病例作进一步明确诊断,及时治疗或转诊,使可疑或阳性病例能够得到准确的诊断和及时救治。同时,负责将可疑和阳性患者的病理诊断报告按月报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汇总。
3.“两癌”检查中心:按照工作要求制定检查中心“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由专人负责检查中心运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建立“两癌”检查档案,对检出可疑病例的召回与转诊、阳性人员的随访与转诊;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4.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泛宣传“两癌”免费检查的重要意义和防治知识。
(四)信息管理。
承担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将“两癌”检查相关数据按月报送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汇总数据分别上报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管理办公室和市妇幼保健院。
六、经费管理
(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定期向区卫计局报送免费“两癌”检查人数和检查结果等情况,经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审核批准后,由区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按实际工作量拨付。
(二)区卫计局及区财政局要加强对“两癌”检查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一旦发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各相关部门(民政、人力社保、慈善机构等)应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集资金,为“两癌”检查发现的贫困家庭癌症患者给予适当的救助。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是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两癌”检查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的实际行动,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两癌”检查工作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开展有关女性“两癌”防治工作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预防“两癌”知识的知晓率和自觉参与免费检查工作的积极性。要积极在各新闻媒体上报道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对检查率、患病率、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可疑病例随访率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确保检查任务高质量完成。
附件:路桥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知情同意书
附件
路桥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
检查工作知情同意书
姓名
住址 编 号 □□□□□□□□□□□□□□□
为保障妇女的生殖健康,早期发现危及妇女健康的常见疾病,区委区政府决定为我区35岁-64岁户籍妇女和已在路桥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检查过程
首先为您进行普查登记,再由专业医师为您进行临床检查和有关实验室检查。
参加检查的注意事项
本次检查只是初步检查,不是最后的诊断。如果本次检查未发现异常,请继续定期检查;如果有可疑异常情况,请前往指定的诊断治疗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本次检查是政府为保护广大妇女健康所采取的措施,规定项目为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HPV、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超检查完全免费。但如果发现异常需要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则不属于这次免费检查范围内。
自愿原则
如果您是适龄妇女,愿意参加本次检查,请在本知情同意书上签名。本次检查要耽误您半天的时间,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并对您的个人信息给予保密。
请于 年 月 日 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知情同意书前往
参加免费检查。
自我声明
我已充分理解了这份知情同意书,我同意参加这次检查。
参加者签字: 日期:
证人声明
我已经向受检对象宣读和解释了这份知情同意书。她已经理解并同意参加本项目。
证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