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路政发[2017]146号)已于近日发布。现就该《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6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我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全面打造健康路桥。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分七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适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健全“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预控网络,不断提升广大适龄妇女“两癌”预防意识与能力。
第二部分,检查对象。路桥户籍妇女、已在路桥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妇女,年龄为35—64周岁(含)。
第三部分,检查内容。明确了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检查机构和人员。明确了“两癌”检查的检查机构及相关人员要求。
第五部分,检查组合和实施。明确了项目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第六部分,经费管理。明确了项目经费管理中各单位职责。
第七部分,工作要求。对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工作做了具体要求。
三、适用范围、期限
《通知》的适用范围为路桥辖区,实施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