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34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激发各类慈善主体发展活力,规范慈善行为,完善监管体系,特制定《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34号)
三、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完善监管并重,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慈善监管体系健全有效,扶持政策基本完善,体制机制协调顺畅,慈善行为规范有序,慈善活动公开透明,社会捐赠积极踊跃,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氛围更加浓厚,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2、基本原则
(1)突出扶贫济困
(2)坚持改革创新
(3)确保公开透明
(4)强化规范管理
3、重点工作
(1)加快慈善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培育网络慈善等新型形态,引导其健康发展;
(2)鼓励支持各类慈善活动;
(3)建立慈善救助信息共享资源对接机制;
(4)引导规范慈善募捐行为;
(5)加强慈善信息服务网络建设;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7)加大慈善宣传力度;
4、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2)建立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制度;
(3)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5)加大社会支持力度;
5、监督管理
(1)加强行政监督管理;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3)加强社会监督;
(4)加强慈善组织内部管理;
(5)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适用范围
全区。
五、解读机关
本文监督机关: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76-8244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