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QD01-2020-0001
路政办发〔2020〕2号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浙江省
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路桥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路桥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常态化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浙江省食品安全区”这项利民惠民、守护良心的创建工作成果,推动“食安路桥”持续共建、全民共享,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评价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跟踪评价方案》要求,现就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食品安全区建设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这个根本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提出的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势推进食品安全区建设提质行动,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着力构筑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样板区、践行“四有两责”先行区、促进社会共治示范区,为路桥“两个高水平”标杆区建设筑牢食安基础。
二、工作目标
着力构建起常态化创建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标准》及每年新版《评价细则》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在确保2020-2024年度省市创建“跟踪评价”达标基础上,推动食品安全区建设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并达到以下目标: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大宗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基本得到杜绝,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更加完备。深入贯彻《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区、镇、村三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体系与配套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落实“四有两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首要职责”体制;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严格落实;社会多方参与治理实现常态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日趋成熟。
(三)质优安全食品供给体系更加完善。聚焦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高品质食品供给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政策供给保障,深入实施食品领域“十大专项整规”行动,着力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食品产业“小、弱、散”格局得到明显改变,较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食品供给这一消费升级的需求。
(四)食品安全公众“一度三率”持续走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及总体状况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高位运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年均保持在80分以上,公众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知晓率保持在85%以上,公众对浙江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保持在60%以上、支持率保持在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1.深化党政同责落地。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规定》要求,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重大食品安全事项联系和督导工作机制,策划开展“食安路桥--党政一把手访谈”等活动,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体制建设。同时,按照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先行先试要求,研究制定《路桥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清单”》,重点推进各级党委委员、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制定等14项重点体制、机制建设攻坚行动,全力构建区、镇、村三级“上下一致、统一权威”的党政同责体系,着力打造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样板区。(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和大中型经营企业全面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建立食品安全定期检查评价和风险隐患报告机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记录制度,规范交易市场的管理责任,建立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市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规模以上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机制。全面推进主体责任监管体系建设,探索信息化智慧监管模式,大力推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应用,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动力和定力,全力打造“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定人定责、全程控制”的食品企业内控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区、镇(街道)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等设施配备达到星级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切实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配优配强食品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区、镇(街道)监管人员满足实际需要,岗位设置符合要求。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职责,制定落实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推进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加大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星级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镇(街道)食安办、市场监管平台和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成果,高标准完成区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切实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巩固以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基础、农贸市场检测室及快检车等快速检测机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测三级网络,重点是在全省率先推进农贸市场检测室一体化工作。食品安全区创建“跟踪评价”周期内食品检验量达到4.5批次/(千人口·年)以上,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量各达到1件/千人口年。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自检自控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进一步完善风险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风险会商、分析研判、治理整顿、跟踪督查、预警警示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区、镇(街道)两级联动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舆情监测处置体系,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培训或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建立健全全程溯源体系建设。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建立健全规模以上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大型商超、市场、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等生产主体信息库,督促其建立并有效执行投入品使用、产品检测、产销台帐等记录制度。加快制订出台《路桥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健全食用农产品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从基地到餐桌各环节对接,逐步推动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严格产地准出监管,规模以上主体开展合格证管理,构建食用农产品准出标识体系。强化市场准入监管,规模经营主体要健全进货查验、产品检测、索证索票、信息公示等制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继续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
1.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5%以上。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规范畜禽屠宰(包括牛羊),打击畜禽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80%以上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情况记录完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推行“双痕迹”监管模式,建立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实现现场检查标准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和闭环处置机制,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治理。严格餐饮服务监管,区域内应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量化分级评定公示率达到95%以上。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原则,综合治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全面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保证校园食品安全,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健全严管严打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食品安全涉刑案件。加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专职队伍建设,健全“三安联动”协调机制,落实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厉惩处。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不断推动产业规范提升。落实国家食品产业发展政策,深入实施“三名”培育工程,研究制定出台食品产业提质升级的政策办法,大力支持以食品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和食品加工集聚园区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制订、采用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开展农产品品牌品质提升行动,推进“标准化+乡村振兴”提升行动,培育发展“品字标”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和运用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产业集群品牌建设。深入贯彻台州市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方针政策,着力打造“无断链”的食品冷链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深化科普宣传教育。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科普宣传站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科普宣传基地建设,各镇(街道)要建设一个以上科普宣传站;加强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推动多种媒介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的发布,在电视台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加强食安普法和科普宣传,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促进公众健康理性消费。(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深化信息通报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主动发布有关信息和接受媒体采访;加大包括“黑名单”在内的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推进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的品牌化运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与群众之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机制,充分展示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责任单位:区食安委成员单位)
3.深化社会参与监督机制。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监督员、行业协会等力量,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完善食品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和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健全食品安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积极推进和完善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发改局<区信用办>,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深化食安险协同管控机制。及时研究制定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办法,推进多层次、广覆盖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模式,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有效发挥第三方力量,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内控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防止和摒弃“奖牌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责任意识,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创建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原有的创建领导小组要继续发挥作用,要继续将创建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各项长效化机制,责任到人,把常态化推进创建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细。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镇(街道)将创建“跟踪评价”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尽快配齐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财政部门将创建“跟踪评价”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因素,优先支持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项目建设。各地要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制定奖励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创建工作巡查、测评机制,有效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跟踪评价”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督促、检查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疏通民意渠道,及时处理市民投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跟踪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
(四)深入广泛宣传。着眼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标尺,各镇(街道)、各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媒介,加大对深化创建工作及其成效的宣传力度,广泛邀请群众参与,不断拓展群众参与载体,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和深化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目标效果等的知晓度,巩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示范创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