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QD67-2019-0005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文件
路卫发〔2019〕98号
关于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构建和谐
医患关系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加强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缓解医患矛盾,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路桥”建设,根据区委区、区政府开展“抓治理、防风险、保平安”专项行动要求,现就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通知如下:
一、医疗纠纷的范围
医疗纠纷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二、医疗纠纷的等级划分
根据患者及其家属反映的内容、诉求的大小、事件的发展程度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一)一般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主要反映服务质量问题、轻微的技术过失,利益诉求较小,行为比较理智。
(二)较大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反映较大的医疗过错,利益诉求较大,行为带有一定的情绪化或非理性表现。
(三)重大医疗纠纷:患者及其家属反映重大医疗过错,利益诉求巨大,行为带有明显的情绪化和过激的非理性表现。
三、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医患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等。
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卫生机构要迅速开展调查,沟通协商,限期答复,做好善后工作,并及时向区卫健行政部门汇报。必要时,由区卫健行政部门联合医疗机构所在地和患者户籍地镇(街道)组织调解,或向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即第三方调解),做好善后工作。若调解失败,或其中一方(或双方)不接受调解、对调解公正性存在疑虑,则引导其向医疗事故(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场安全稳定情况复杂的,由医疗机构及时报告区卫健行政部门、区委维稳部门和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介入维持秩序,若医患双方中有违法行为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为了切实加强对医疗纠纷的管理,努力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使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尽早得以解决,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管理组织,加强医疗纠纷管理。区卫健局建立卫健系统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局医政医管科、局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局人口家庭与妇幼健康科、局疾控与应急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医管科,负责医疗机构管理、医德医风建设,一般医疗纠纷的调解、指导,较大、重大医疗纠纷的调解、前期处置等。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处理场所,受理并及时处理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做好一般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和较大、重大医疗纠纷的前期处理工作。
(二)建立预防体系,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要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医疗业务培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诊疗水平,降低医疗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医患沟通的机制、制度和能力建设,经常开展医患沟通工作,认真处理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努力消除误会,化解矛盾,防止已发生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加强医疗机构保安队伍建设,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三)建立严打机制,加强违法行为打击。对策划、煽动患者及其家属闹事的“医闹”,给以严厉打击;对医患双方的违法行为,给以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医疗纠纷不仅是关系医患双方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也是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需要各单位勇于探索,注重积累,努力把握医疗纠纷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掌握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办法。
(一)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作为深化“平安路桥”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落实必要的场所和经费,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行政、后勤、保卫、医药、护技各个业务岗位,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努力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把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
(二)着力调解,注重预防。加强医疗纠纷管理,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调解上,重点放在预防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协商的机构、机制、制度和场所建设,认真调解协商处理每一起医疗纠纷,努力在调解中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要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医疗业务培训和沟通能力培养,加强医患沟通的机制和制度建设,积极主动地做好医患沟通工作,努力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要切实加强有关人员培训,提高解决医疗纠纷的能力,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要积极主动与所在地和患者户籍地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联系,以求积极开展疏导化解和协助调解协商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
(三)加强引导,形成风气。各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对患者及其家属的情绪要热情安抚,对反映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的医疗技术问题要耐心细致解释、实事求是认定,对提出的利益诉求要限期答复,对无理和过高的要求要耐心解释并引导其按程序解决,对违法闹事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要加强与医疗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提出合理诉求,按照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四)加强排查,及时处理。要加强对未处理完结和潜在医疗纠纷隐患的排查上报,重点关注本机构医疗纠纷投诉渠道是否通畅、纠纷处置流程是否合理、预防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问题及时的进行整改。每月25日前填写《路桥区未完结医疗纠纷及隐患排查统计表》(见附件)报局医政医管科,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