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播放视频
大家好,这里是“南官解说”,今天我们要解说的政策是《路桥区2015-2019年度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主要是补助期限、补助对象、补助标和补助方式。
一是补助期限,2015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2015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造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建造完工并取得渔船相关证书证件(开工建造以渔业船舶检验部门下达的开工令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准)。
二是补助对象,纳入国家海洋捕捞渔船数据库管理、证书证件齐全有效,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更新改造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合法建造的、船籍港为路桥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区外购置渔船除外)。
三是补助标准,根据2015-2019年度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台州市路桥区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造价评估意见书》(温海泰〔2019〕9号、温海泰〔2020〕13号,见附件1)中建造完工当年度各档渔船评估造价的9%,且不超过农业部办公厅(农办渔〔2017〕68号)文件规定的分档补助标准上限。
四是补助方式,以“以奖代补”形式进行补助。
感谢大家收听这一期的南官解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