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陈慧军,职务:副局长
咨询电话:0576-82518010
(一)问:《路桥区加快推进“工业4.0”建设若干政策(试行)》是在怎样的政策背景下制定的?
为全面贯彻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抢抓台州市创建“中国工业4.0标杆城市”发展机遇,今年我区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先手优势,聚焦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应用场景三大赛道,高位谋划战略布局,已成功揭榜挂帅多个试点项目:新智造区域试点,是省级8个试点区域之一、台州市唯一;数控机床产业大脑,是第一批行业产业大脑建设试点揭榜项目;“五企”培育应用场景,是全省首批数字经济系统多跨应用场景揭榜项目,目前系统已上线并被全省推广;“企业服务直通车”也成为全省数字经济应用场景试点。
除此之外,我区率先建成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在今年也持续推进赋能工作,成功入选 2021年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名单;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打造的路桥工业4.0中心作为线下实体赋能中心,是全省少有的数字化改革对外窗口,与数字经济“线上驾驶舱”紧密融合、虚实联动,服务企业数字化。
经过一年的扎实推进,我区已取得了一定的数字经济成果,在全省数字经济建设中都处于领先地位,但在政策保障上存在不足,对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大脑、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业4.0中心运营、“未来工厂”、智能工厂等新智造企业主体培育等方面缺乏政策支持。
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台政办发〔2021〕46号)中对“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智能工厂等新智造企业主体培育等条款,并结合我区数字经济以及“工业4.0”工作,参考区级原有政策部分内容,特制定《路桥区加快推进工业4.0建设若干政策(试行)》。
(二)问:制定依据有哪些?
一是我区《关于印发路桥区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路政办发〔2018〕119号)、《关于印发路桥区“企业上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路政办发〔2019〕27号)政策文件因公平竞争审查已废止,现对原办法部分条款进行收录,详见《若干政策》的第二、三、六条。
二是收录《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台政办发〔2021〕46号)中关于“未来工厂”、“产业大脑”等相关条款,同时为积极推进我区“未来工厂”、“产业大脑”建设,补充对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投资补助、产业大脑公司场景奖励等条款,详见《若干政策》的第四、五条。
三是为加强我区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势,支持区金投公司工业4.0中心建设运营、吸引数字经济服务商入驻中心,保留原“路桥工业4.0政策十条”中相关条款,详见《若干政策》的第一、七、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