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4737786140Q/2022-155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13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2-09-1309:27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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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
工作职责: |
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综合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国有企业资产专项报告的起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管理。研究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审核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承担国有资本(含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集中统一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区级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拟订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负责归口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区级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依法对区以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研究全区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区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
联系方式: | 0576-82516571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