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002691642P/2022-1557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9-14
有效性 文件编号

【专家解读】关于《关于印发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2022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14 15:02 访问次数:


一、制定背景、出台目的、制定依据

为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1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浙亩均办〔20222号)、《台州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台亩均办〔20221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路桥区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办法的通知》(路政办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评价办法。

二、主要内容

1.方案有效期限范围?

程伦观: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期限两年。

2.评价范围

全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地3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规模以下样本工业企业和全区已投运工业小微园(纯出租园区除外)的入驻企业及上一年度评价为D类的企业全面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各镇(街道)认为应纳入评价范围的其余工业企业,要应评尽评。新设立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内企业,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暂不纳入评价范围。对新升规未满1年的企业,可按规下企业评价。

3.评价指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为综合评价指标包括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六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为亩均税收一。

4.评价指标权重设置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35%)、亩均增加值(20%)、单位能耗增加值(15%)、全员劳动生产率(10%)、单位排放增加值(10%)、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10%);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100%)。

5.分类评价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企业上年度各项考核指标数据,分别计算出各个企业的绩效综合评价得分,并按汽摩、机电、再生金属资源(金属加工)、塑料、卫浴、农业植保机械和其他七大行业进行排序,在行业中分成ABCD四类:得分排名前20%(含)的规上企业为A类企业,得分排名前20%-67%(含)之间的规上企业为B类企业,得分排名前67%-97%(含)之间的规上企业为C类企业,得分排名在后3%的规上企业为D类企业。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根据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分成ABCD四类:亩均税收在15万元/亩(含)以上为A类企业,10万元/亩(含)-15万元/亩为B类企业,5万元/亩(含)-10万元/亩为C类企业,5万元/亩以下为D类企业。

三、适用范围

 路桥区

四、专家情况

专家名字及职务:张婷婷,台州市路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科

联系电话:82518011


信息来源: 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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